至于具体该怎么运作——在秦洛想来,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无疑就是将它们卖给那些最顶级的娱乐公司,但凡他们家的词曲作者识货,这些歌都能卖一大笔钱,足够秦洛几辈子衣食无忧。
当然了,直接以买断的方式将歌卖出去是最不明确的选择,虽然这样可以让秦洛在短时间内获益,但长远来看确实亏损巨大。
一首歌最宝贵的不是他的旋律和歌词,而是它的版权,也就是所有权。
想要将这些歌的利益最大化,秦洛就得牢牢将版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和邵红娱乐那边只是签订的歌曲版权运作协议,而非直接将版权转给他们。
昨天曹坤猜的没错,秦洛的确是对这些歌的版权看的比较重,心里也想着独自将其运作起来——若是一切顺利,它们就将为秦洛提供源源不断的价值,哪怕秦洛以后没了系统,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躺平余生。
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版权运作这种事,并不是你手里有几首好歌就能做到的,想要完善的运作一首歌的版权,渠道、人脉和资金都是缺一不可。
秦洛这些天已经在网上了解到了不少与这方面有关的知识,虽说只能算是学到了冰山一角,但也大概做到了心里有数。
资金对他来说问题不大,最多就是还需要一些时间的积累罢了,至于渠道和人脉,他暂时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啧,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一蹴而就啊,还是得沉下心来好好琢磨琢磨……”
秦洛嘴里嘀嘀咕咕,随即将车子停好,乘坐电梯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