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珩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他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日记本,扔在我的床上,然后便离开了。
等他走后,我拿起那个小巧精致的笔记本,上面还有锁,但是已经被打开了。
日记本里面的纸页有些泛黄,一看就知道年代久远。
我翻开封面,第一页是我自己的字迹:和阿珩婚后必做的九十九件事!
后面画了一个小爱心,和一个笑脸。
我突然想起来,这是我刚嫁给裴珩时买的小日记本,特地用来记录我所谓的甜蜜婚后生活,还很矫情地在网上搜罗了各种浪漫事件,罗列了九十九条,正好九十九页纸。
每一页纸的上方,都写着不同的事,大片的留白则是用来记录完成的过程内容和结果。
第一页是:和他去看一场爱情电影,一起喝可乐,吃爆米花。
蓝色的笔迹已经有些褪色,但是这行字后面有一个黑色笔迹,打了一个勾,看起来明显是最近加上去的。
我怔了怔,想起前不久裴珩要我和他去看电影的事,难道是因为这本被我遗忘的日记本?
他竟然想按照这上面的记录,一件一件地完成吗?
我心里滋味万千,不知道是难受还是遗憾。
“还没睡?”于一凡的声音骤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