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公私合营(2 / 4)

这次改制说好听点叫公私合营,国资重组,说难听点其实就是贩卖国有资产。

宋朝榷卖其实就是国家经营的企业,但与官家还是没有分开,从渠道销售到产出地以及加工,都是官府在置办,上下经手的人不是国企员工,而是实实在在有品级的官吏。

所以相比于商业氛围,官场氛围更浓郁。在这种情况下,贪腐腐败就势必横行,本身这些官员就做自己小生意,又掌管国家大生意,不贪才怪。

赵骏就必须要考虑对官营重组,学习后世先进经验,引入私人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商业环境。

“转让过后,你们就再也不用担心被官营打压,担心货物渠道来源受阻。并且以后官府除了只在其中作一定比例的商股以外,其余大小事务,都交由你们自己处理,经营权在你们手中,自负盈亏。”

赵骏说道:“但你们也应该明白,相比于私营,官卖的场地、资产、铺面、权限比你们想象中的还要大很多。如果你们想要接手,光凭你们的本钱显然是不够的。”

“那该如何接手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所以我将这部分资产进行分割,作价拍卖,股本十成,你们最多可以拍得六成,至于你们是多人合股竞拍,还是一家吞吃,那就另当别论。”

“若是涉及官事,地方官府以及漕运沿线巡检质疑该怎么办?”

有人大胆问道。

“这个问题自然会有人帮你们解决”

赵骏笑道:“以后工商部成立,“店簿”办理就不再是在官府,而是在工商部以及各地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营业许可证。”

“工商局?”

众人互相对视,这个部门其实他们也听说过了。

是汴梁最新成立的部门,但这个部门也不过才刚刚实施,具体管什么,做什么,外界还是不为所知。

“是的。”

赵骏点点头道:“这个部门将负责以后所有商业,包括税收、经营、检查、监察等等。以后从小店面到大商贾,都要有工商部的许可。若是与官卖合营,工商部会派人入驻,一来做账目清算,二来他们也会帮你们解决官场上的麻烦。”

古代是有营业许可证的,从汉代开始,商人从事商业活动就必须经过官府的许可,宋代以前的商人还必须选定店铺不能改变,然后就是定期检查商品,到宋代以后放开了限制,促进了商业的繁荣。

这营业执照在当时称为“店簿”,基本上就是开店许可证。如今工商部成立之后,就允许商人注册公司,形成私人企业。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