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习恶俗依旧是个老大难题啊。”
等江大郎出去之后,赵骏又走回椅子边,坐下来泡脚道:“这种习俗已经游走于道德和法律的边缘,稍有不慎,就可能是犯罪。”
宋代是历朝历代当中冥婚最盛行的朝代,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
也就是说,在宋代,只要早早夭折的男女,父母就一定会为他们举行冥婚,由此可见宋代的冥婚习俗之重。
而正所谓有需求就一定有市场,有人买就一定有人卖。如果商品缺失的话,又会怎么样呢?
结果就是冥婚市场在宋代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有“鬼媒婆”,有“掘尸人”,甚至发展到最后,还有拐卖杀人配骨者。
像赵骏当初第一次出巡天下,就遇到过一个大地主打算杀人配骨的事情,还顺藤摸瓜抓了一大票贪官污吏。
但显然只要市场还在,这种现象就不会停下。正如即便是二十一世纪,还有这种事情发生一样。
“下官觉得这事还是需要朝廷的引导,不能一味禁止。”
陈希亮也走了过来坐到他旁边,一起泡脚说道:“若是直接禁止配女儿骨,百姓愚昧,不会理解朝廷的良苦用心。但想办法引导,应该会好很多。”
“嗯,你的建议很有见地。”
赵骏沉思道:“我大宋配女儿骨之风盛行,就在于朝廷没有干预,造成了这陋习恶俗。但强行禁止,百姓必然反对。或许可以先过渡到合法冥婚,之后等教育水平发展上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股风气是歪风邪气,再全面禁止。”
“哦?”
陈希亮好奇道:“这合法冥婚何解?”
赵骏笑道:“简单,为了防止盗掘尸骨乃至杀人配尸,朝廷下令全国各地若有配女儿骨者,必须去民政局登记,如结婚一样。”
陈希亮稍微思忖了一下,然后竖起大拇指道:“知院这一手高明,如此一来,配骨时就必须出具尸体来源,以此防止那些盗挖尸骨,乃至杀人配尸者了。”
“其实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比如若是串通地方民政局,就能够瞒天过海,但能够减少大部分,那就能减少很多犯罪了。”
赵骏说道:“何况即便没有找到合适的尸骨,也可以去民政局登记,这样民政局就提供了平台,让愿意配骨的人有了去处,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四处寻鬼媒婆找尸。”
陈希亮一听,就更觉得巧妙,连连说道:“知院英明。”
唯有赵骏苦笑道:“无奈之举罢了。”
若是换到后世新时代,管你什么牛鬼蛇神,全给你一网打尽。
还配冥婚?
统统送去派出所里吃牢饭。
但宋代可是只要有儿女早夭,就一定会配冥婚的时代,怎么可能立即就禁?
一旦朝廷下令禁止,老百姓的思想没有及时转变过来,就很有可能演变成美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禁酒令一样,越禁越兴盛,犯罪频发。
所以为了防止步子迈大扯到蛋,赵骏就不可能全面禁止。
只能如陈希亮说的那样,一步步引导,把民间私下行为,转变为合法性质,并且确定尸体来源,以此减少犯罪率的发生。
而且这样也能便捷百姓,为百姓提供信息,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鬼媒婆通过信息差来赚取高价。
唯一要防止的就是地方民政部官吏来做这种事了。
翌日,大清早赵骏还没启程,沙河县令和县尉就急匆匆而来,向赵骏禀报情况。
他们昨夜听说赵骏路过沙河,并且见到有人在配女儿骨,要地方查查尸源,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连夜就把当事主家以及鬼媒婆给抓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