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远远地观望着这边,它显然注意到庄兴了。
庄兴觉得自己很倒霉,六月份正好是黑熊交配的季节,这些熊处于发情期,攻击性会额外高。
那可是熊啊!体重能达到4斤,一巴掌就能把野狼的头骨拍碎!
他想自己的头骨和野狼的头骨差不了多少,说不定还没狼的头铁,要是挨了熊掌一下,就只能祈祷下辈子投个好胎了。
而且他在网上看到过,说熊是不会杀死自己猎物的,它们抓到了猎物就直接开啃,意思是,如果你让一头熊逮住了,那么它就会直接从脚下嘴,你会活生生地感觉到自己的肉和骨头被嚼碎,熊的舌头上长有一排钢针一样的倒刺,连骨头上的碎肉都能剔下来,若是往人身上舔一口,瞬间被舔到的部位就会血肉模糊,掉一层皮下来。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想想生理和心理上的痛楚,庄兴的腿就快软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战斗力,他是绝无可能战胜一头熊的,一个滑铲过去就是给熊送外卖,唯一期盼的就是这只熊能自己走。
这黑熊常年居住在深山里,见过人的可能性不高,庄兴对于这只熊来说,属于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动物。
对待陌生的东西,任何的生物都会抱有警惕心。
老虎见到驴都还会怕呢,若是当年那头驴能端住,说不定能把老虎吓跑,那成语就不叫“黔驴技穷”,该叫“黔驴吓虎”了。
庄兴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表现出任何“怂”的意思,一旦他“怂”了,黑熊想来不介意给自己加一顿餐。
他站直了腰,双臂张开,尽量让自己的体型看起来更大一些。
跑是不可能跑的过的,黑熊的嗅觉和听觉很灵敏,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步以外的脚步声,它们的跑步速度能达到6公里每小时,而正常人只有它的一半,耐力也是大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