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离开了法兰克的地方,这一次,法兰克没敢再阻拦。
对于齐天的离开,法兰克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那雪茄还插在墙壁上。
巴克捂着耳朵的位置,走了过来,看着墙上的雪茄:“将军,这个人,很厉害。”
“是很厉害。”法兰克没有否认这件事,“但,我见过厉害的人太多了,这么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打自由之城的主意,可有谁成功过?没有任何人!这个炎夏人的确勇气可嘉,但他很快就会明白,他的想法有多么可笑。”
齐天走出法兰克的大厦,这次没有坐车,而是自己感受着这座城市。
身后,是总高二十七层,连电梯门都是纯金制作的奢华大厦,外立面充斥着现代感风格。
身前,则是低矮的平房。
这是一种巨大的反差感,同时也表达着,这自由之城,就是阶级感十足的地方。
在这里,有钱的人,真就如同上帝一般。
没钱的人,活着甚至不如下水道里的老鼠。
在自由之城,除了做生意的人以外,最多的就是原住民了,这些人想离开自由之城,但是没有门路。
自由之城,四国交接处,如今这么多年过去,城南城北的人结婚,生下的孩子都是两国混血了,连到底属于哪个国家都说不清,这些出生在自由之城的人,如果没有意外,这辈子都走不出这座城市。
想要逃离,逃不掉。
这里又没有合法的产业,想要生存,想要活下去,就只能做非法的事情。
恶性循环,一代接着一代,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