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为了感谢费,胡说道:“怯懦的人才会经常头疼,勇猛作战,有着无数疤痕的勇士就不会经常头疼,你要经常去打猎,这样神才会赐予你健康的身躯。”
弗里森顿时就信了,“智慧的劳伦斯先生,请您到我家里,我要好好招待您!”
劳伦斯礼貌的拒绝,“我还有事情,下次吧。”
很快劳伦斯告别了弗里森。
因为奴隶的事情,劳伦斯看了看附近的房屋,发现有些房屋确实是没有修补的痕迹。
要么是没人住了,要么就是去了完好的屋子居住,而那些屋子原本的主人,多半都是一些提前跑路的人。
人其实可以一个人生存下去,但是大部分在集体环境下的人都不想那样做,一旦离开集体就会闷闷不乐,心如死灰。
很多跑掉的人还会回到这里,然后就被那些奋勇作战的人抓住,狠狠教训。
要么是被杀了,要么就是作为最下等的奴隶对待。
对于那些临阵脱逃,不肯拿起武器战斗的人,同族同村的人都会瞧不起他们,甚至是主动虐待他们。
为了生存,野蛮王国的规矩就是如此,就算是有些人很自然的产生了私心和畏惧心理,也会在残酷的环境下被狠狠淘汰掉。
除非大部分野蛮人都过上了不需要战斗就能好好活下去的生活,不然逃避战斗的野蛮人男性,必定会受到来自族群的极端虐待。
劳伦斯发现普米修人在加入瓦基里人部落后,已经开始转变了,从农业生产氛围转化为了劫掠氛围。
种地养猪可交不起重税,发家致富只能依靠暴富手段。
在这种氛围下,今年镇子里的大部分男性都会外出劫掠,走上野蛮人王国的传统致富路。
劳伦斯叹了口气,更加忧郁了。
“唉,我还是老老实实的躲在山里吧,不然这些人出去打劫喊上我,我可不想背井离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