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丽尔从楼上跟着下来,在劳伦斯思考情报监督的时候,萨丽尔又张开嘴巴说起了各种事情。
“这几天艾玛经常去镇子里看乌姆,乌姆是一个……”萨丽尔想了想,说道:“有点像是赛拉文那样的孩子。”
胆小,不爱打架,老实安静,看起来也不强壮,又很可怜的不怎么聪明,也不爱说话,不会说话。
哪怕是曾经的劳伦斯,嘴巴上的功夫也不弱,会夸奖萨丽尔和奉承安德鲁等人。
乌姆干活不行,脑子不行,打架不行,整天就是混日子,在教堂里当一个不需要什么技术的开门关门工作。
劳伦斯的心思也从情报机构和爬山的事情转移到了乌姆的事情上。
“守门工作的待遇不错,实际上很多人都想要这个工作。”劳伦斯说道:“艾玛的安排没有错,我觉得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战斗,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去当商人。”
“对大部份只能当农民的人来说,教堂看门人的工作非常体面。”
劳伦斯也承认乌姆就和大部分一样,并不优秀。
优秀的,都是十死一生,从寒冰之地的极恶环境中筛选出来的。
乌姆和贝奥夫属于同一代人,他们这一代人能健康的成长起来,要么是依靠实力,要么就是运气。
从蒂姆往后两三年,也就是整合普米修镇和附近几个镇子后两三年的孩子就都是在庇佑中成长,不需要经过那么残酷的筛选淘汰。
萨丽尔询问道:“我觉得再过几年,让乌姆和赛拉文的女儿结婚怎么样?我觉得很好,赛拉文肯定会喜欢乌姆这孩子。”
劳伦斯觉得不会,赛拉文尤其痛恨曾经软弱的自己。
现在有了权利地位,并且从春天开始就要担任司德尔子爵的赛拉文肯定不喜欢乌姆,说不定到时候有人总是指着乌姆说:瞧,子爵大人以前就是他这样的软蛋。
“我觉得乌姆和弗莱斯的孩子既然认识,而且都是在镇子上居住,相处起来应该更好一些。”
劳伦斯有了大致的安排,但并不是非这样不可。
萨丽尔觉得这样不好,“弗莱斯不喜欢乌姆,乌姆不强壮,也不会打架。”
劳伦斯思考着里面的各种可能,逐个的分析优势和劣势。
“是这样没错,但依照弗莱斯的性格,不会故意为难他瞧不起的乌姆,而且乌姆又不是那种捣乱的孩子,弗莱斯就算是不喜欢,也不会欺负,甚至是会主动帮他避免一些麻烦。”
野蛮人也有野蛮人的傲气,弗莱斯平常也没事找事去打架欺负人,大部分都是在酒馆和军营,而不是在镇子上。
兔子会吃窝边草,但大部分人都会注重自己的名誉和口碑,不可能什么事情都要脸,但也不会什么都不要脸。
还有一种心态就是我能欺负,你不能欺负,这种心态在野蛮人部落里尤为明显。
作为起家成员的后裔,乌姆比弗莱斯更早加入这里,弗莱斯等人天然就有维护“功勋集团”名誉的本能,而且还有贝奥夫这种乡党,艾玛布尔艾阿莉这种长辈。
弗莱斯瞧不起他没关系,但不至于欺负,也不会没事找事和这小子过不去,嫁了女儿也认了,反正也不止一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