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号召巫师们聚集起来,也号召所有凡人们凝聚所有人的力量,从吃饱喝足开始,逐渐形成属于我的星辰文明。”
“我应该是传道者。”
走出舒适的城堡窝棚后,劳伦斯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一个更高的期望。
以前的想法是带领身边人过上好日子,这个目标已经达成了,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很无所谓。
这一次爬上雪山,又在山林和雪地里度过好几个夜晚后,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应该是有意义的。
在思考事情的时候,劳伦斯很快听到了说话的声音。
是一种没有听过的语言,有点像是野人的声音。
劳伦斯很快靠近过去,悄悄地隐藏住了脚步声。
从山坡下走到三四米高的平缓山坡上,站在山坡上的劳伦斯很快看到了下方倾斜的草地,也看到了远处的石滩河流,以及七八個正在河边洗衣服的男女。
劳伦斯见状就走了过去,将自己的长矛对着身后的位置,单手拿着长矛中间段的位置。
这在野蛮人的复杂规矩里,属于没有进攻意图的意思。
“主人!那里有个人过来了!”
河边的男人看到劳伦斯后有些害怕的站了起来,站在溪水中的大石头上对着附近的男女说话。
附近的男女很快站起来看向那边,也看到了穿着熊皮大衣的强壮男人。
劳伦斯很快停在这些人五六米外的地方,看着这些人。
除了两个像是夫妇的体面人穿着衣服之外,其余的穷人穿着的是绑紧的宽松长裤和脏旧的羊皮坎肩,露出大片被晒黑的粗糙手臂。
男人穿着三四层的衣服,有羊毛衫和亚麻外套,女人穿着的是羊毛衫和毛衣。
不论男女都很爱打扮,男人的脖子上挂着黑色白色木头石头制作的珠串,女人的脖子上带着三层铁项链,手上带着六个手串,耳朵和头上也都带着挂坠。
“你好,强大的战士,你来这里做什么?”
木扎斯看着劳伦斯,温和的询问这个战士的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