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被碰瓷了(4 / 4)

“电视台那边突然有一家公司花大价钱要买8点2分到8点3分的广告,台领导那边的意思是想让我们两家拼一拼,黄金时段一家一半。”

“合同没签?”

“签了,但是对面的意思是宁可付违约金,许总那边的意思是建议咱们不要和电视台那边闹的太僵,毕竟以后还是要合作的。”苏晓玥拿着自己的记事本汇报着。

方子奇接着问“另一家投送广告的公司是什么情况?”

苏晓玥拿上来早就准备好的一长宣传广告,只读了两行一种不好的感觉就从心里升起。

“天青读书社,用智慧的灯点亮孩子的未来,35元换一个终生阅读的机会!”

天道好轮回啊,方子奇去年借用《故事汇》的编辑模式创作了《狐言》,今年自己的天晴公益直接就被人家给碰瓷了。

天青书社,名字上和天晴公益非常相似,宣传广告上的排版和之前天晴公益的宣传册有8成的相像,就连在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时间都特意选在了天晴公益mtv的后面。

在不被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一般民众很容易产生这个天青书社和天晴公益是一个单位支持的错觉。

如果只是被人借梯上房,方子奇还不至于这么重视。

关键是在他的印象中1993年绣城曾经发生过一个涉案金额高达两百多万的大型诈骗案。

当时一个叫青云书社的创办者利用一次缴费终身免费为噱头,吸引大量群众办理所谓的读书证,在仅仅开业3个月的时间后突然消失。

后来经过查证其开业所用的房屋和书籍全部为短期租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投入。

更讽刺的是,由于单人涉案金额较小,数百万级别的诈骗直到案发一个月后竟然无人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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