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星跟着易拉罐缓缓移动着,罗易举枪的手稳定得像是高精度的机械,伴随着嘭的一声枪响,子弹击中易拉罐将它击飞。
“是哥谭男人用的武器。”罗易很满意这枪的效果,生活在哥谭的人一定会接触到两样东西,枪和死亡。
老板一脸不忿地问:“承惠,子弹加上手枪一共五百美金。”
罗易想起了还需要一个能够装枪的枪套,于是老板看在生意的面子上送了罗易一个。
那是一个棕色的枪套,手工缝制的精致,用的是晒干后的高原鹿的鹿皮,摸起来感觉较硬而且细腻。
“现在可以给钱了吗?”老板不耐烦地问道,他可不想和警察扯上太多关系,毕竟自己的大客户都是哥谭的黑帮。
罗易迫不及待地把枪套挂在皮带上,又把史密斯手枪放进去,扣上扣子,练习了几次美式居合拔枪术。
“别急,我还有点事情想问你呢”
“不行,我不会告诉你任何情报的,你想都别想。”
老板心里暗骂,就知道不能做条子的生意,这些条子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早知道就应该把店开在上城区的超级商场里,那些富人更舍得出钱买些武器保护自己。
“我只是想要知道一些微不足道,别逼我把你的秘密告诉耳语帮和帽子帮。”罗易轻声地威胁道。
老板无奈点头,他知道罗易不是在开玩笑,他能在哥谭的地下世界保持中立靠的就是左右逢源的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