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进城的,是一个背着一个孩子的妇人。看身形,那孩子起码也有个十一二岁了,却佝偻成一团,虚软无力地趴在那瘦小妇人的身上,还披了件外衣,戴着兜帽,遮得密不透风的。唯一露出来抱着妇人脖子的两截手腕上,长满了红色的疹子。
魔族与人族的疾病并不共通。有腹中的元丹护佑,魔族人几乎不会生病,更不会被人类传染,故而并没有阻拦病人入城。但是,近距离看见这样的疹子,正常人都会觉得恶心。遂连盘问也没有,那魔族人就将这对母子放进去了。
“看来他们不查这个。我有办法了,你看。”简禾在袖子中东摸摸西掏掏的,倒出了一个圆形的小盒。她飞快地拾了起来,用衣角擦了擦,这竟是一个颇为精致的胭脂盒。
温若流愣了愣“这是哪来的”
“哦,这个嘛,我们前不久不是坐了一支商队的车离开江羱嘛,他们就是胭脂水粉的供货商。为了给客人看成色,会额外带着一些零散的胭脂盒,掌柜的儿子随手就送了一个给我呗。”
温若流定定地看着她,蹦出了几个字“随便送的,你也要”
“不要白不要,白送我的,我当然要。”简禾朝上空抛了抛胭脂盒,道“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我知道,你一定想是说我平时蓬头垢面、衣服起球、从不涂脂抹粉,别人送给我了也是浪费。但是,只要是女孩子,见到这种胭脂水粉,肯定会喜欢的呀。反正,就算现在想退回去也来不及了。倒不如说,幸好我收了,现在才可以混进去”
“收不收随便你。”温若流像是有些不悦,拧开了头,目视前方,冷然道“不用跟我解释,与我无关。”
“好吧,不说就不说。”简禾自讨了个没趣,心想温巨巨的脸还真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她低头拧开了盒子,嗅到里面微微甜腻的香气,就又有点儿美滋滋了,指尖轻轻挤压了一下,嫣红色的胭脂就渗出了表面,染红了手指。
质地使然,若是画在手背在,在灯光下还是可以一眼分辨出来真假。画到脸上,再以兜帽遮盖,将脸藏在阴影中,估计是最好的办法了。
一切就绪后,简禾麻溜地披上了外衣,将手缩进了衣袖中,戴上了兜帽。温若流背起了她,深吸口气后,朝着城门走去。
隔了二十多米,镇守城门的魔族人就已经看见了他们,以长矛拦住了去路。一个魔族的小卒快步跑近,质问道“你们进城做什么”
温若流托了一下简禾,镇定地道“带我夫人看病。”
“哦又是看病的。看什么病”一边说,那魔族小卒走近了他们。简禾低咳了几声,作出一副怯生生地抬头的模样。近在咫尺地对视,兜帽的阴影之下,依稀可见一张布满了鲜红色疹子的脸,十分可怖,堪比恶鬼。
匆匆一瞥,她就像羞于让人看见真容一样,又将头埋了下去。
不久前才刚进去过一对母子,那小孩也是长满了风疹,虽然不会传染到自己,但是也恶心得够呛。那魔族人立刻就收回了掀起帽子看看的心思了,不客气道“你是做什么的身上没有武器吧”
隔着一层衣衫阻挡,温若流的声音有点模糊“我是村夫,没有武器。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我夫人病得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