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诉讼制度中,是以逐级上告的形式来完成最后定巘。
按照道理来说,民间有纠纷,首先要以里甲从中斡旋,城市里则是由坊甲,近城市则是厢甲进行调解。
调解不得,才可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告上县衙。
而明朝没有两审终审制度,只要败诉一方觉得诉讼不公,就可逐级进行“上诉”,按照情理来说,官司可以上达天听,由皇帝来定夺。
但民间诉讼,多半在调解时就已止诉,闹上衙门的都是少数,除非是作奸犯科被冤枉,或者是自家人性命为人所害,贪官污吏横行乡里,受屈者才可能不依不饶。
明太祖时,有常熟县普通百姓陈寿六等人,因受地方官顾英欺压,愤然将顾英绑起,头顶《大诰》将顾英押至南京问罪,朱元璋亲自接见判案,并以此改革吏治。最后陈寿六等人不但被赏赐银钞,还免除三年徭役。
虽然按照道理来说,这次的争产案件,应该从县衙开始上告,但本身商会与知府衙门就有很多关系,甚至知府安汝升还希望通过商会来捞得银钱和政绩,在这种状况下,商会入禀知府衙门,其实是行捷径。
这年头,衙门有人好办事,安汝升就算为荷包考虑,也不会得罪惠娘,毕竟惠娘经常会派人送去银钱作为疏通之用。
当沈溪把详细计划说出来后,惠娘还有些忧虑:“小郎,我们只是升斗小民,知府衙门高高在上,我们还是不要去招惹的好。再者说了,杨氏药铺是杨氏祖产,官司就算最后我们赢了,回头还是会被百姓戳脊梁骨。”
沈溪点头,这年头,很多事情不是靠法理来解决。而是靠人情,人治大于法治。
就好像这案子,《大明律》的确是保护民间所订立的合理契约,但因涉及到祖产。就会产生许多问题,惠娘所担心的,是如同那些讼棍所言,不但最后官司输了,她还会被判杖刑。
但其实沈溪却清楚。这案子在双方签订有契约的情况下,官府多半也会以调解的方式来进行协商,最后令杨家拿出银子,把祖产赎回,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证明,药厂的药方并非是杨氏祖上所传。
“姨,你根本就不用担心输官司,这官司我们本身就立于不败之地。若走知府衙门的途径,反而更便利,杨家为拿到成药药方。会使用各种手段给我们施加压力,就是想让姨你不战而屈。若姨你坚持,而且态度坚决地上告知府衙门,杨家那边就会胆怯,会主动过来跟我们协商。”
沈溪要让惠娘表明一个态度,本来我想息事宁人,但你们杨家逼人太甚,我要跟你们死磕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