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灾之后很容易伴随大旱。
在这寒冬腊月,本来北方地区的田野应该到处都是青绿色的麦苗,即便覆盖冰雪也难以掩盖那代表希望的青绿色。但因自秋天开始华北一代旱情严重,这时代又没有足够的灌溉设施确保农业用水,使得田野间一片枯黄衰败。
洪水决堤只是影响黄河部分地区的州县,可大旱却影响整个华北及中原地区的民生,朝廷从来都是大灾发生后才想办法救治。
秋天开始干旱,如今旱情波及开,危害有多大,尚是未知数,使得地方官有机会瞒报,朝廷如今对于旱情尚未有清醒的认识。
弘治十一年,大明朝廷对地方报灾实际上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夏灾不得过六月终,秋灾不得过九月终。若所司报不及时,风宪官徇情市恩,勘有不实者,挺户部参究。”
但是,这条命令并未有严格执行。因为这个时代,地方的消息要传到皇帝那里,关卡太多。
百姓首先要将事情奏报到里正或者是县衙六房书吏那里,然后这些人再将事情奏报典史、主簿或者县丞,知县知晓后再上奏知府,知府报布政使司或者巡抚衙门,最后才到内阁手中。内阁核实后上奏皇帝,由皇帝下旨赈灾。
免税以及赈灾都会影响国库收入,谁也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心生不爽,负责报勘灾荒的官员往往要承担一定责任,因此每一级都会对灾情有所遮掩,百姓口中的大灾,等传到皇帝耳中,或者只是一次小灾,并且有地方各部门通力配合,灾情已经平息,部分官员甚至在赈灾中政绩卓著云云。
皇帝对此毫不知情,只能下旨奖赏,结果灾情没解决,反倒贪官污吏一箩筐。
弘治皇帝对黄河沿岸的灾情治理不可谓不重视,但就算如此,还是让河南巡抚高明城在地方只手遮天,这足以说明朝廷的这套监察体系有缺陷。但越是太平年景,做官所求越不是依靠做实事升迁,夸大政绩有之,但都不如贪污银钱用来疏通管用。
朝廷在地方派有巡察御史,但这些风宪官很多时候都不敢据实上奏,大多数均留在府城或者省城监督官员,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况下,沈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向南不管不问,另外就是马上上奏,让朝廷知道地方旱灾严重。
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沈溪是翰林官,他没有监察和风闻言事的权力,按照流程,就算他要就地方政务和灾情上奏,也该与御史言官接洽,让这些人来代笔,但实际上却不会有什么人帮他的忙。
地方上并未上奏灾情,凭什么让我去报?枪打出头鸟,别人都不上奏唯独我上奏,皇帝会认为我无中生有,为了政绩兴风作浪。同僚会打压我,而被我所奏地方的官员更会联合起来诋毁我。
朝廷官员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是先以法制和公理为先,而是先从人情和自身安危进行考虑,这大概就是生在封建王朝的悲哀。
沈溪没打算做这出林鸟,因为他知道做了也属于无用功,反倒会让自己成为别人攻讦的对象。
不过沈溪还是认认真真地给谢迁写了一封信,将中原地区的旱情据实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