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我告诉你(1 / 4)

灵神斗 石庆山头 5106 字 2023-05-18

“怎么生活?”老头毫无怜悯之心地反问:“一个被剜掉眼睛的人,还能生活吗?”

“那他怎么办?”周兴才赶紧问。

“怎么办,”老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与那些犯了重罪的人一样,推进搅粉机,搅成粉末,当然,你要清楚,这下了地狱的,都是灵魂,不能象人间的肉体那样去火化,灵魂是火化不了的。”

“是的,是不能火化。”周兴才附和着说。

“搅成粉末之后,”老头放下茶杯:”然后由天上的神仙下来,把粉末带上云层,撒向人间。粉末落到人间之后,就变成千万只苍蝇,蚊子与臭虫,受千人唾骂,受万人拍打……”

“这真是万劫不复啊。”周兴才迷蒙的双眼望向窗外那愁云弥漫的天空。

老头眼晴微闭,略带杀气的脸上浮现了一抹微笑:“”即使是冤死的灵魂,想找我寻仇,嘿嘿,也是几千年以后了。”

“几千年以后?”周兴才解地看着老头。

“为什么要几千年,”老头解释道:“因为他们要做好事,才能功德圆满,怎么做好事呢?可能你还是不懂?”

“是的,我是不懂?”周兴才挠挠头。

“比如,蚊子,它们吸胖人的血,帮助他们减了肥,这叫做好事;它们要是吸了瘦人的血,这叫干坏事;它们传播疾病,把病传给坏人,死的也是坏人,这叫好事;它们把疾病传给了好人,这叫干坏事,会加重它们的罪行。”

“哦,这样啊。”周兴才捏捏手指。

“它们几个月生,几个月后死,年复一年,不停地生生死死,到了功德圆满的那一天,它们才能重新聚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灵魂,才能去转世投胎。功德最好的,投胎成人,功德差一点,投胎成猪,或者是狗等等。”

“哦,我忘了问了,”周兴才抻抻衣角:“给我弟弟剜掉眼睛的这个人,是罪有应得,还是那个……那个被冤枉了的。”

老头喝了一口茶水说:“你来得急,没有合适的罪犯,我们只能随便抓一个人过来……”

“随便抓一个?那……要是上司,应该是天庭里的神仙,知道你们随便抓人,随便剜人的眼睛,不来找你们兴师问罪?”

“这好办了,”老头咽下一口水:“我就说他越狱,让我们给打死了,你要清楚,地狱有规定,凡是有越狱的,都可以打死,处死。”

“那这冤死的灵魂,”周兴才紧紧盯着老头:“以后来找你们报仇,怎么办?”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