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午,曾经的李宅门口,响起了鞭炮声。
曾经的李宅,换了招牌,上书两个大字:丁府。
匾额是袁泽送来的,恭贺丁老弟乔迁新居。
在文昌皇朝,“府”和“宅”,差别很大。
即便是临海城首富金员外,所住的五进大宅子也只能挂“金宅”招牌,门口不能挂“金府”二字,因为商贾之流没有功名在身。
这年头家门口能挂“府”字招牌的,要么家里有人当官,要么有举人功名。
不得不说,丁太初这个举人身份,某些时候还真好使。
当天下午他就搬去了新家,导致百岁客栈的孙掌柜一阵心疼,这种年少多金又动不动摆一桌酒席的豪客,打着灯笼也不好找。
叶晚星也带着丫鬟搬了进去,后者正在忙里忙外打扫房间。
丁府的书房布局十分雅致,丁太初整理着文房四宝,正要继续抄书,叶晚星敲门进来说道:“银剑兄,不,包租公,你堂堂举人,就不找几个下人伺候日常起居?”
包租公张口就来:“不是有你的丫鬟吗?”
“(*+﹏+*)~”
叶晚星满头黑线:“包租公,叶某有言在先,秋月是我贴身丫鬟,也是我的女人,你可不能打她的主意。”
丁太初笑道:“叶兄想哪儿去了,打扫房间洗衣服什么的,让秋月顺手帮个忙,没别的了。”
叶晚星问道:“那一日三餐呢,你天天出去吃?”
丁太初说道:“昨天我们聊天的时候,你不是说你家秋月烧得一手好菜。作为一名包租公,我要求秋月以后负责我们几个人的饭菜,这很合理吧?”
叶晚星也不是省油的灯:“我出人,你出钱,那就很合理。”
丁太初也没搞懂为什么,每次看到叶晚星,就想起了前世一个损友,忍不住鄙视了一句:“叶兄,好歹你也是个富家子弟,怎么就这么抠搜呢?”
“是你说的,好朋友明算账。”叶晚星理直气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