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了看着有点依依不舍的布兰妮,曹轩乘坐飞机离开了夏威夷。
这次拍广告,算是曹轩第一次和国外的顶级明星打交道,也认识到自己和布兰妮这样欧美大腕的差距。
旁都不说,曹轩的广告费是三年1500万,合每年500万,一些拍摄广告是有额外酬劳,但不怎么高。
但是这次在片场和小甜甜聊了聊,虽然人家没有具体透露广告费的收入,但曹轩从只言片语也能察觉出来,至少是自己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妈的,美国佬真是有钱!
曹轩心里有点小酸,当初双方签合同时,曹轩看重百事的全球推广能力,对代言费做了一定让步。
但即便如此,1500万在内地也算是一流大合同了。
可如今再和布兰妮一比,顿时就感觉到什么叫差距,曹轩现如今在内地娱乐圈也算是富豪了,但对比人家真不算有钱。
当然,布兰妮很大一部分利润要归于公司,她本人的分红有限。
不过曹轩却不管这些,他算是明白程龙那些人为何绞尽脑汁的往好莱坞钻了。
名气地位还是一方面,关键这时候是美国娱乐圈的巅峰期,钱是真特么好赚啊。
整个美国市场的体量,加起来顶好几个亚洲市场,最关键的是可以倾销全球。
欧洲、澳大利亚、南美、部分亚洲市场、非洲…虽然没多大用,但是也聊胜于无。
曹轩的正版专辑300万+,就已经是华语乐坛顶级爆款,哪怕在亚洲市场都是非常扛打的数据。
但那帮欧美大腕,全球专辑销量动辄千万级,利润都轻松过亿,关键单位还特么都是。
虽然歌手和音乐人拿的分红不高,20%以上的屈指可数,许多当红歌手也就是百分之十几,大部分的都在10%以下。
但是人家体量在这,哪怕分的比例少,赚的也多,而且国外版权管控比较严格,一直可以分红,理论上说,歌手和音乐人可以源源不断的吃老本。
虽然不想承认,但作为一个从业者,曹轩觉得欧美乐坛和影视比国内成功,版权问题绝对是大利器。
相对保障了创作者的利益,有钱赚,大家创作的积极性自然就高。
当然,国外针对版权各种恶心事也不少,后世企鹅、网易那几家干的事,都是人家老美几十年前玩剩下的。
后来长时间相应做了改变调整,市场才慢慢规范起来,但是依旧有很多漏洞。
欧美乐坛每年关于版权的烂事和官司,犹如家常便饭,身上不背几条相关事宜的歌手,都不好意思称之为歌星。
但有一说一,至少在2001年,华语乐坛的市场环境确实没法和人家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