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一三章 抗日有罪(3 / 4)

黄桥决战甫一结束,蒋介石就指示何应钦、白崇禧于10月9日以军委会名义给八路军朱、彭和新四军叶挺发报,称八路军、新四军在华中地区攻击友军、破坏团结抗战,而且说要是换做其它部队,就要断然予以武力解决。考虑到八路军、新四军的特殊情况,限令黄河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一个月内开到黄河以北。

韩德勤打新四军有理,新四军自卫反击有罪。韩德勤躲在苏北偏安一隅有理,八路军、新四军坚决抗日、开辟敌后根据地有罪!如此军令政令,让八路军、新四军如何执行?

但何、白的电报实际上就是最后通牒。中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给何、白回电,据实驳斥国民党对八路军、新四军的污蔑,婉言拒绝了将华中八路军、新四军撤到黄河以北的要求。但是,为了维护团结抗战,中央同意将皖南新四军移往长江以北。

说实话,中央从战略角度考虑,既要顾及皖南新四军的安全,实施北撤,又不舍得放弃皖南的战略支点,还想着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这就是蔡中告诉刘一民的中央正在和蒋介石打口水战的由来。

到了11月14日,因为华中八路军、新四军没有在一个月内执行何、白以军委会名义下达的撤到黄河以北的命令,军委会当即制定了《剿灭黄河以南匪军计划》和《解决江南新四军方案》。

其中的《剿灭黄河以南匪军计划》其实是欺人之谈,刘一民部主力也在黄河以南作战,让来解决一下试试?

准确地说,由于刘一民的出现,蒋介石没有炸开花园口,黄河没有改道,军委会的计划应该是解决陇海路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

见一味想通过谈判解决争端,拖延撤军时间,蒋介石等不及了,于12月7日,也就是黄桥决战胜利两个月的时间,秘密下达了军委会的作战计划,命令第三战区部队在1941年1月底前,彻底消灭江南的新四军,并进军苏北消灭苏北的八路军、新四军。同时,蒋介石把刚完成枣宜会战作战任务的军委会直属机动兵团汤恩伯部调往豫东,配合大别山的第五战区李品仙部和苏鲁战区于学忠部等部队,集中20多万大军,彻底消灭陇海路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

这边剑已出鞘,那边何应钦和白崇禧还假惺惺地在12月8日再次给八路军朱、彭和新四军叶挺发报,催促八路军、新四军在12月31日前撤往黄河以北,装的像个调解矛盾纠纷的善人一样。紧接着,蒋介石就在12月10日再次给第三战区司令官顾祝同下令,指出如果皖南新四军超过12月31日前仍不北移,立即解决,勿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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