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被打了招呼的保姆迎上来,端茶倒水,热情无比。
在家里习惯被使唤的宋春花简直受宠若惊。
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向往。
如果能长期住在这里该多好,哪怕在姑姑家当保姆也行。
有了这个想法后,她在刘家不自觉就开始表现起来。
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
勤快得让干了多年的保姆张妈都生出一丝危机感。
这丫头是来跟她抢饭碗的吧?
直到,春节那天,宋春花见到了刘宇宁。
刘宇宁从首都大学毕业后,便留校任教,平日都是住在家里。
他和弟弟都继承了母亲叶佩兰的美貌基因。
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
刘宇洲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
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
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
直到见到刘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
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
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刘宇宁一见钟情。
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刘家当保姆的执念。
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刘宇宁,当刘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
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