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妮莎进入奥达曼的时候,穴居人已经把这座地下殿堂挖得不像样了。
她连续三次迷路,都是因为走了这帮家伙瞎挖的地道所走岔的。
金钱收买?没用,穴居人就没有金钱的概念。
武力威胁?没用,这东西很狡诈,当面答应,随后就能招呼一大群穴居人来攻击凡妮莎。
穴居人来围殴,她只能还击。
手持木棍、石矛的穴居人根本挡不住她的神器长剑。
“aar-don'sha,kikahl'dos”(圣光之下,我们必胜)
学习剑圣特拉蒙的武艺,多少也沾染了一些他们德莱尼人的语言习惯,这就跟学少林七十二绝技必须读佛经一样,典型的文化输出。
按说是喊不喊都行,可很多时候,喊两句比较有气势,凡妮莎也无所谓圣光不圣光的,觉得心里舒服她就喊。
杀了一路,她发现自己一直在守护者大厅和神殿大厅间折返。
走着走着路线就偏了,等她杀出一条血路的时候发现,咦?我怎么又回来了?
她不得不一剑捅死那个什么穴居人国王,之后把尸体挂在正门处,吸引所有穴居人都去观看,没有这帮家伙捣乱,她才正式开始搜索整个地下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