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不是神仙,也似神仙(2 / 4)

小竹小时候倒是被调教过,也不是一开始就伺候贺宣的,先是做粗活,学规矩,后来才贴身服侍的。

余叔余婶一家子则是雇佣合同,直接说明了工作范围,贺宣也是相处过后,了解了品性,才签的文书。

后面觉得公子给的银钱实在太多,余叔余婶都不肯休息也要干活,品性都很不错。

于大嫂和于五郎也是被于姑母反复叮嘱过,不然就贺宣的性格,要是来个蹬鼻子上脸的,直接阳奉阴违也有可能,以后家里人多了,肯定要有规矩,才好处理。

所以贺宣先没有跟张家签文书,反而是想着怎么写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里以后的事要慢慢下放,自己不用亲力亲为,自然要有一套行事法则。

余叔跟张老实家漏口风,先过了端午节,以后,一家人可能就不能一起过节了,毕竟这种小厮跟余叔这样的不一样,前几年肯定要好好教规矩。

贺宣为了家规这件事,特意带着小竹和余叔去牙行取经,不过牙行里的都是奴仆,不是雇佣的,而是犯错了,被列为贱籍,这种时代都是奴仆,早就被人调教过,骨子里不敢违逆。

想要学这些东西,基本上很难,贺宣给牙婆一些铜钱,让他给余叔传授下经验。

牙婆确实尽心了,毕竟贺宣给的钱比牙婆做两桩生意还要挣钱,余叔去了三天,还特意拿新来的雇工做榜样给余叔看,如何教人规矩。

余叔回来还跟小竹传授,毕竟小竹之前负责贺宣贴身的事情,余叔回家后,有些东西是要小竹教授的。

贺宣则是在家里写家规,总结了这么几条,第一,不准违背律法,有杀人放火,偷蒙拐骗行为,直接移交官府或者族里处置。

第二,严禁口舌是非;第三,严禁赌博烂酒;第四,节约粮食,不准浪费;第五,读书明智...

违背家规者,欺瞒辱骂主家者,偷奸耍滑者,罚打,罚钱,罚劳作。

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一般贺宣都不愿意罚,但是小孩子犯了错,一点惩罚都没有,反而会不好教。

把大致的条款列好,要是有其他情况可以在修改,不过家中的人都是勤劳踏实的,贺宣也不愿意有这些条条框框。

贺族长也给贺宣物色了一个人选,是贺氏族人,这人的叔父就是之前没被选中去作坊的,是个混子,不好好干活,一些族人,后来改善了,作坊缺人的时候,也找了活干。

可是难免有几个毒瘤,始终不改。

小家伙叫贺青,比贺宣还小一辈,五六岁的时候父亲干活生了病,从脚上开始长疮,后面就蔓延到身上,看了两次郎中没治好,熬了半年就没命了。

母亲跟着娘家人回去,重新成了家,贺青就跟着爷爷生活在叔父家里,可是贺爷爷年纪也不小了,叔父又不是个正经的,自家孩子都不管,那里会管贺青。

小小的贺青就被叔母指使干活,冬日里,穿着单衣,手脚都是冻疮,贺爷爷想照顾也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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