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土匪、马贼极多,艰难跋涉了好几个月,终于抵达朝歌城。
他问了几个路人,知道自己无法直接见到纣王,这种事一般都要请示中谏大夫费仲,费仲同意后,才会带着献宝人去见纣王。
费仲是巨贪,但他治家颇严,谁敢贪钱,直接打死。
今天泾河龙王运气还不错,费府管家听说他要献宝,立刻领着他见到了费仲。
“就是你......要献宝?”费仲虽然觉得泾河龙王邋里邋遢的,但也没有轻视,当玉璧出场后,他的眼睛就完全被玉璧所吸引,这种夺天地造物之奇物,即使他没有任何修为,也能察觉到其中的不凡之处。
“正是。”让骄傲的泾河龙王自称“在下”“草民”什么的是不可能的,他又不能说“本王”,只能在称呼方面含糊过去。
费仲有点不高兴,你一个少了只脚的流民,见到本大夫,竟然是这个态度?这要是献宝成功,获得纣王赏识,你不得骑到我头上去了吗?
他捋着山羊胡,不阴不阳地问道:“除了此玉璧,汝可还有人事献上?”
人事?那是个神马玩意?泾河龙王完全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
他有点不耐烦了:“中谏大夫,此玉璧汇聚天下地脉精粹,是某跋涉万里,特意前来献给大商的。”
费仲皮笑肉不笑地点头。
现在邓家、崇侯虎什么的送礼,那都是纣王一半、费大夫一半,他倒是不奢求有和这块玉璧同等级的“人事”,但你一点“表示”都没有?这是完全没把费某人放在眼里啊!
“那就是没有人事了?好,本官懂了,这就随本官去见陛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