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切身相关利益的时候,无论是金钱还是生命,费仲那是真办事啊。
邓婵玉原本以为需要七八天时间,没想到仅仅两天就办好了。
她接过恕罪书,细看一遍,开头就是“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小子殷寿”后面巴拉巴拉一堆话,核心意思就一个,尽管咱也不知道你是谁,你也不知道我是谁,但我代表人族,原谅你了。
文书完美表达了她的意思,这次的主要任务可以说是顺利完成。
邓婵玉很满意费仲的高效办事风格,和精准理解甲方意图的聪明才智,这种人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都算人才。
考虑到汉国建立之初这家伙给了不少帮助,于情于理,也得稍稍照顾一下。
虽然费仲被姜子牙砍了脑袋,但这货死后是被封神的,自己现在要是“为你好”,把他的狗命保下来,也不知道是真好,还是假好。
她没再多想这个事,反正费仲是否封神都和自己无关,一切随缘,真落到自己面前,那就拉一把,没看见就算了,说不定天庭那边就需要这种人才呢?
来都来了,不问问敌人首领的情报,显得这个邓艾不够专业,她就唠家常一样,问了两句:“敢问上大夫,不知商王身体如何?”
提起这事,费仲就一脑门的抱怨,他指着自己颧骨上的伤口:“邓兄可看到此处?这是被殷寿抓起来,从大殿立柱旁擦过的伤痕,当时某的脑袋离立柱也就一寸的距离。”
邓婵玉打量了一下费仲的这個体格,说瘦,那也是相对而言的,费仲可不是三天吃两顿的平民,他是贵族,大鱼大肉顿顿吃的主,这么一个大活人,伸手就能抓起来,并举过头顶,纣王的身体看来还不错,至少力气没有衰退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