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7章 第 1177 章(2 / 4)

如果一定要弗拉维尔在天才前面加个前缀的话,他会这么形容,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就不仅仅是把同龄人,就连许多她的画坛前辈们都给甩在身后,这都不叫可怕,还有什么叫做可怕?

米亚对弗拉维尔的这种评价半点儿没放在心上,她自认为自己是努力型不是天才型,对方又要经营她的画作赚钱,这种过于夸大其词的说法不用太认真去计较。

她更关心的是她的船,而不是这些画作。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除了在收集跟变现上面执着了一点儿之外,米亚在金钱上积累的谷欠望并不深刻,有钱没钱她都能过都很好。

只不过有钱的时候她看上去会败家一点儿,经常出现乱买东西的情况,没钱的时候就要消停的多——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

要是之前的那副《酒醉的牧神》卖出的价格不高,只有几万块的话,她也许还会变得勤快一点儿,用这笔钱在股票跟证券市场里操作一番,花上几年的时间慢慢的积累到足够让她在表面上能够生活的很好的财富。但是意外出现了,她一下子成为了百万富翁,还瞎折腾什么啊?

那还不是彻底咸鱼躺平?

她又不是那种对豪车豪宅跟各种纵情享乐生活特别热衷的人,按照她自己的生活方式来运用这笔钱的话,就算是不再进行投资跟盈利,这笔钱也足够她花到死为止了。毕竟美利坚最贵的有时候不是材料而是人工,而米亚是一个十分有行动力的妹纸,想要在平淡的生活中花完这笔钱是真的挺不容易的。

但人始终是群居动物,米亚也不想要做一个每天无所事事的米虫,工作自有乐趣,特别是这个工作完全就是兴趣的附加品的时候,她的生活过的很惬意。

弗拉维尔对此一无所知,因为最重要的东西他已经得到了。

虽然仅仅只是两幅画作,但是他认为自己已经抓住了米亚作品的特点,传神!

有点儿奇怪的感觉,明明有的地方她描绘的也不是特别的清晰,但是就是给人一种事物本身就是这样的感觉。边缘的地方这样,作为画作主角的中心就更是如此,同《酒醉的牧神》中的潘一样,这幅名为《跳舞的红衣少女》的画作重点女主角也能把人带入到画中的世界,感受那股强烈的热情跟欢快,就如同那幅《炎魔》看的时间长了会感到恐惧。

盯着画作的时间久了,弗拉维尔的心情都变得好了起来,红衣少女覆盖在面纱下面的嘴角似乎正微微翘起,让人忍不住跟着她的心情一起愉悦了起来。

“简直就是有毒!”弗拉维尔拎着两幅画作离开了帕贝罗家的老宅,暗自嘀咕着,开始考虑要怎么运作这两幅话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首先,肯定不能让它们同时出现在市场上,这样会拉低画作的价格。

越是艰难诞生的画作越是值钱,现在早就已经过了曾经只讲究技术的年代,大多数时候,讲好一个故事要比画作本身的质量要更容易让人买单。他得好好的想一想,该怎么结合米亚过去的经历来给这幅画作编织出来一个神秘的、含糊不清的、但是又足够吸引人的故事,把它的价格炒高。

不过这幅画作的价格很难超越《酒醉的牧神》。

弗拉维尔微微叹了口气,感慨着那幅画作就真的是各种条件都聚集在了一起,还有种邪恶的美丽,最终制造出来了一个新秀画家的天价作品。换成这幅虽然美丽,但是没有什么爆点的画作,魅力就没有那么大了。

更何况,缺少买单的土豪啊!

来自于阿拉伯世界的阿巴斯先生现在还在老家蹲着呢,纽约发生的恐忄布袭击时间让这位倒霉的中东有钱人在短时间里面是无法入境了,就算是他能来,恐怕也不一定会对这种洋溢着快乐情绪的画作感兴趣——并非是什么偏见,纯粹就是这位当初在《酒醉的牧神》上面的那种势在必得的心态让弗拉维尔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位土豪可能是在某些事情上面有点儿特殊的偏好,那现在这幅如此正常的作品大概很难得到他的青睐。

跟他得到同样待遇的是克里斯蒂安·格雷。

弗拉维尔可是还记得他当初对这幅画作是多么的狂热,最后要不是阿巴斯这个土豪,那这幅画肯定就属于这位西雅图的科技新贵了!

那他当然也不可能对跟《酒醉的牧神》所表达出的情绪完全相反的《跳舞的红衣少女》有兴趣——虽然这只是一种完全不负责任的胡乱揣测,但按照弗拉维尔这么多年来经营画廊的经验来看,这两个都是那种走极端风格的人,就算是他们对《跳舞的红衣少女》有兴趣,也大概率的不会出什么高价,而是仅仅作为一个有潜力的藏品对待。

倒是那幅《炎魔》,没准儿会让对这种题材感兴趣的人们开出高价进行购买。

但对于弗拉维尔来说,把《炎魔》放在《跳舞的红衣少女》之前售卖是一笔非常不划算的买卖.......“还是要好好策划一下才能让利益最大啊!”

弗拉维尔开着车走了,完全不知道他想要拿到下一幅画作可就不是这么短的时间能做到的了,因为当事人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忙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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