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不会是看上那些纤夫了吧?”
希尔难以置信地问道。
“你不觉得,他们很棒吗?”
洛林的眼神都没从那些纤夫的身上移开,头也不回的跟希尔交谈。
“老板,您要剿匪的话,让周边贵族出兵,再带上几个超凡骑士不行吗?非得用那些啥也不懂的纤夫?”
洛林则摇摇头:
“周边贵族不一定听我的,顶多是虚与委蛇,而布莱恩领一共也才二万出头,按照十人一兵,顶多选出来两百多号人,再多就供养不起了,而就算我贴钱供养,也挑不出足够的青壮,马匪可有七八百啊,而且听说领头的还是个堕落骑士,所以必须外招,”
“那你不是王子吗?为什么不找国王借兵呢?”
洛回身看了希尔一眼,以一种关怀的表情说道:
“你确定,让我去找我老爹借兵?而且借的还是王国军?”
希尔讪讪一笑,又怂了回去。
她一个小符文师也知道,洛林以卫队的名义招兵还能搪塞过去,要是明目张胆的借兵。
就算国王借给他,他也能被其他的王子和大臣被喷死。
争夺王位可以,但不许碰军权,大王子就是因为接触了兵权,这才被其他王子联合起来抵制的。
洛林可不能冒这个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洛林想要从头开始组建自己的班底。
而王国军不行,内部腐败军纪废弛。奥兰王国除了驻扎在北境和东境的边军以外,就没有什么精锐部队了。
而留守在王都的王国军,更是稀烂得一坨。
所以洛林不仅是要掌权,更是要将自己的军队同王国军这种旧式军队划清界限。
而首要的目的,就是选兵。
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在选兵法上开篇就讲:
“兵之贵选。”
而第一可战之兵,就是乡野老实之人。
而所谓乡野老实之人,就是黑大粗壮,能吃苦耐劳,手面皮肉坚实,有土作之色,要对官府有畏惧之心。
反对使用城市油滑之人,这种人往往都是地痞或老油条,关键时刻多半靠不住,还会鼓噪士卒,拉着别人一起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