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我无从下手时,教育处刘主任给了我帮助。
他告诉我,教育处有处分规定,这是我前所未知的硬核管理手段——校级处分!
处分的最低等级是警告,然后升级到严重警告,再往上升级的等级是留校察看,最后是开除。
现在是义务教育,开除已经是名存实亡,那留校察看自然也就不覆存在了。
“不能告诉他们!”这可是个好道具,我立即想到,“我要用活这个其实只是吓唬人的处分。”
我自设了几个等级:前面旷课的既往不咎,从现在开始,如旷课就到办公室谈话,再旷课就到教育处先登记,如果再不改,就给处分了。
我在班会课宣读处分的时候,首先宣读教育处的处分。目的只有一个,告知他们,教育处的处分是很严厉的。接下来我说:“但是,法外有情,班级还有班规,我们的班规是……”其实我的班规就是给他们一次次缓冲的机会。因为真正拿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之后他们也就疲了。所以不如多设立几个台阶,就是多给他们一些机会,在实施的过程中,让他们在不断犯错误和改正错误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改掉这些缺点。事实证明,这绝对是一个良性循环。
我将十几个旷课的学生分成三组。逃学最严重的的是第三组。
在我的校规、班规宣读之后,第一个星期,第一组的八个学生中有五个学生一次都没有旷课过。另外三个偶时会犯,但是他们到教育处去过一次,知道利害,就不再旷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