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眸望着握在一起的手,绣着山桃的宽大袍袖交叠一处,堆出重重叠叠的纹理来,小七轻轻念道,“长歌。”
长歌。
长歌盛平,当真好听呀!
风轻日暖,听得那人问道,“你可喜欢?”
小七点点头,一双眸子皎如日星,大好的春光在这双眸子里泛出晶莹剔透的光泽来。
喜欢呀,怎么会不喜欢。
这灼灼璞玉,静世芳华,得与君闲坐,灯火可亲,甚好。
以我之名,冠汝之姓,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亦是甚好。
简单两个字,却已重比千金。
她不再是旁人动不动就要鄙夷唤起的“魏俘”,她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一个不比许蘩和许棠差的好名字。
然而这样的好名字,小七却没有领受。
她仰起头来,冲那人展颜笑道,“喜欢,但小七是父亲取的名字,我听到‘小七’这两个字的时候,会想起父亲来。”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名字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