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油条塞进嘴里,“我不挑食。”
言思隐则将油条泡进豆浆,这种吃法她也依然优雅,我看着她红扑扑的侧脸,忽然感到特别愉悦。
三年了,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很真实的高兴的感觉。
言思隐说:“一会我要去咖啡店打工,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我费力的将嘴里的油条咽下去,问:“打工?”
她点点头,又拿起一个青菜包子开始吃。
我回过神,说:“没什么安排,要不我送你吧。”
为了哄我回国,夏白朵给我定了辆gt3,现在就停在学校里。
“我有车。”她说。
言思隐的车是从毕业学姐手里买来的二手全敞篷跑车,俗称自行车。
我看着这辆铃铛不响的玩意,陷入沉思。
言思隐却兴致很好,她说:“我载你试试?”
我不想拂了她的好意,只能说:“行。”
言思隐穿着衬衣牛仔裤,跨上车的动作出奇潇洒,起步之后,她喊:“夏天天,可以了。”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
于是只能硬着头皮,扭着屁股,左右找好角度,麻利一跃。
接下来,我整个人以弧线型腾空穿过后座,尖叫着一屁股坐进路边的绿化带里。
眼看着言思隐越骑越远,迎风吹来的小风里还夹杂着她的笑声:“夏天天你好轻啊。”
我:“…”
我坐在小树苗里对着逐渐远去的背影咆哮:“言思隐!!!”
我和言思隐的友谊是以我趴着睡一个礼拜觉开始的。
她周末要去咖啡店打工,骑车单程二十分钟,一天八小时,收入一百七。送走言思隐,我回到寝室刚坐下没多久,夏白朵就来了。
她穿着浅粉色香奈儿针织套装,谢天谢地的露出一截肚脐,手中提着一只爱马仕鳄鱼皮包,脚踩一双珠光四射的rv高跟鞋,无名指上那颗六克拉的粉钻差点闪瞎我的眼,新染的黄头发在风中浮动,各种色彩的混合让她看上去就像一朵炸开的烟花。
她坐到沙发上,随手将价值一辆卡宴的爱马仕往茶几上一扔:“怎么样,住得还习惯吗?你的那位小室友呢?”
“去咖啡店打工了。”
“开学第一天就打工?”
“今儿不是周日嘛,明天才正式开学呢。”我给夏白朵倒了一杯水,慢慢打量她。
我去美国三年,三年时间并不长,而她却老得飞快,眉眼之间疲态尽显。
她原本可以当个医生的,一辈子遵循内心,不染着、素净着,做个拿手术刀的受人尊敬的严肃女人,爱一个随便什么人,过着简单幸福的一生。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近乎病态的执着守候那个早已公开在外面玩女人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