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哈!呼!”
金发青年在庄园的庭院中奋力挥舞着长剑,他的四肢上都绑着沉重的沙袋,但是他的挥剑速度却丝毫不见减缓,反而越来越快。
终于在他将一套瓦欧力特公国军用的十字大剑剑术练完之后停下来抹了把汗。
这个金发青年正是约翰。
提尔在遮阳伞下的长椅上欣慰的看着,十年以来约翰真正的诠释了什么叫努力,虽然他目前还没有激发血脉,但是提尔坚信在他激活血脉之后一定会一飞冲天,估计在天骑士之前都不会有什么瓶颈了。
提尔向约翰招了招手,约翰赶紧小跑着过来了。
提尔面无表情的说道:
“小约翰,你还是犯了几个不该犯的错误。军用剑术讲究的就是快、准、狠,一切的招式都要以简洁、迅速、精准为目标来达成,你不觉得你的剑术过于冗杂了吗?”
“在战场上没有那么多空余时间来让你施展一些繁杂好看的剑术,一定要以实用为准。虽然我在教你紫罗兰剑术的时候说过宫廷剑术也很强大,但是它并不适用于战场,它本身就是为贵族决斗而发明的。”
“但是这种剑术并不适合目前的你,因为等你成为骑士之后一定会被分配到公国的要塞进行服役,只有你活着回来才能真正成为贵族。”
约翰面对老师的絮絮叨叨并没有不耐烦,自从十年前老师从北方要塞逃回来之后,就一直着重于培养自己在军团作战时的生存能力。也从以前的简洁明了变得有些絮絮叨叨,但是约翰明白这是老师对他的爱护。
提尔看着约翰认真倾听的脸庞,神色也缓和了一些,他话锋一转说道:
“不过总体来说你练的还是不错的,这样吧,作为给你的奖励,我允许你在成为骑士之后从我这里选一只撕肉龙作为你未来的伙伴。”
约翰听到这里顿时抑制不住喜色,他有些惊喜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