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路明非走出了学校为他订好的酒店,嘴里叼着一支粗壮的高希霸雪茄,肩上的巴宝莉风衣在空中飞舞,然后再是一身昂贵的阿玛尼定制正装以及雪白色的蕾丝领巾和一双锃亮的菲拉格慕皮鞋。
一辆黑色的林肯轿车缓缓停在歌剧院门前,一个淡金色头发的年轻人下车躬身为路明非拉开车门:“请上车,Lu先生,我们即将前往拍卖会场。”
“哦哦。”路明非接过他另一只手递来的无线耳机和微型麦克风,弯腰钻进了车的后排。
“校长,我就位了。”路明非把麦克风粘在了下颌边,说道。
“好,昨晚任务计划书上的内容,背好了吗?”耳机里传来昂热的声音,他好像正在开车,轻微的风声从麦克风旁呼啸而过:“你是路明非,一个来自中国的猎奇艺术品爱好者……”
“背熟了背熟了,我叫路明非,是个暴发户、土狗,读书的时候因为好奇心混过社会,因此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路明非接过淡金色头发青年递来的龙形纹身贴,朝自己脖子上狠狠一按,一旁的青年配合地用喷雾打湿贴纸,好让那条青龙能顺利地降落在路明非的脖子上。
路明非继续说:“我因为喜欢上了艺术大学的女生而准备培养点艺术品味,我爱好独特,家里养了很多异宠爬虫……老子好不容易来这么牛逼的拍卖会,一定要搜罗点好东西回去摆在我的水景豪宅里!不过校长,我不光不会抽雪茄这种高级货,就连烟也不会。”
任务计划书上有假身份的介绍,路明非昨晚已经倒背如流,他幻想自己是个梁朝伟张家辉那样的影帝级别演员,努力扮演一个歪嘴斜眼又有几个臭钱的土狗暴发户,正在进入角色。
“不会抽烟没关系,叼着吸气儿就行。你是要去参加拍卖会,所以需要有点花钱的爱好来体现身价,这可是五百美元一根的顶级雪茄。”昂热安慰他。
“好吧好吧。”路明非叼着那根未点燃的雪茄,好似叼着便利店里卖三块钱一根的烤肠。
“Lu先生,里面是请柬。”金发青年递给路明非一个信封,又摸出一面随身镜,示意路明非可以揭下纹身贴了。
“哦哦,我自己来吧。”路明非对着镜子,开始撕纹身贴上的那层不透明的白膜。
昂热叮嘱道:“请柬记得别弄丢了,诺玛在苏黎世一家银行为你开了个户头,存入了两百万,作为参加拍卖必须的保证金……”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路明非惨叫声忽然响起。
“你鬼叫什么?!”昂热被突如其来的嚎叫声吓到了,险些来了一脚地板油。
“校长……我贴纹身贴的时候,不小心贴反了……”路明非结结巴巴地说:“现在龙尾巴在上,龙头被包在衣服里,完全看不见……”
“没事,那样更能彰显你的叛逆心理,文身都反着来。”昂热松了一口气:“知道这次任务为什么不选楚子航或者恺撒吗?因为你是一行人里最适合扮演暴发户的人选。”
“好吧……”路明非检查了一下信封里的暗红色请柬,继续问:“不过校长你那么有品味的人,看着又腰缠万贯,自己直接下去拍不是更好吗?”
“因为拍卖是一个心理游戏,尤其是对市面很少出现的稀罕货,谁也没法立刻估算出价值,此时心理就会变得特别重要。拍品的价格在于有多少人愿意买它,竞购的人多,价格会水涨船高,如果有资深买家强力竞购,跟进的人会很多,价格就会被炒起来。而我就是资深买家,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认识我。”
“所以如果你举牌,就说明这东西值钱?”路明非觉得自己完全懂了:“说白了,我是个托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