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恪感觉,自个儿今早,仿佛做了一个什么了不得的选择。
果不其然。
在斩了那余铁生脑袋的第三天后,黑水帮的大当家黎沧海,找到了他。
说是敬佩他的果决与勇敢,要给他安排一个差事儿,开出不菲的价钱。
和那肖子华一样,祝恪那个时候没别的想法,一股脑儿地就想搞钱!
自然毫不犹豫得接受了!
于是,那个籍籍无名的刽子手祝恪死去,那个黑水帮未来的二当家祝恪在旧的尸骸上新生。
以后的日子里,他跟着黑水帮原先的二当家刀口舔血,武斗拼杀。
江湖刀光剑影,免不了打打杀杀。
第一次斩杀并非“死囚”的人的时候,祝恪惶恐而不安,一整夜都没睡着。
但人这种玩意儿,最可怕的,就是习惯。
一次次的杀戮与死斗里,祝恪的心,逐渐麻木。
人命,在他眼里已不再需要任何敬畏,他能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砍下别人脑袋。
毫无负担。
时光悠悠,祝恪在黑水帮的地位越来越高,武功越来越深厚,小日子过得越来越高,心也越来越黑。
直到黑水原二当家病故,突破了先天之境的祝恪在黎沧海的推荐下,当仁不让地坐上了二当家的位置。
接管了从德教坊的事务,挣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这些年的祝恪,吃最好的,穿最贵的,睡最美的,手掌大权,威风凛凛,令渭水百姓无不闻风丧胆。
后来,某一天,他碰见了曾经的同僚——那个装病不去行刑的刽子手。
此时此刻的同僚,已是垂暮苍老,抱着那般锈迹斑斑的杀头刀,像个痴痴呆呆的老头儿。
故人相见,再不相识。
俩人错身而过,此生便再也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