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祝恪便听闻他的死讯,心头更加庆幸!
——庆幸那天清早自个儿没有跟着他们装病,而是提刀砍下了余铁生的脑袋。
否则,他怕到死,也要在那逼仄阴暗的寝房里住上一辈子!
哪儿有如今这般荣华富贵?
这种庆幸,一直持续到今儿夜里。
在那个杀人如麻的摘头恶鬼将骨剑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的时候。
祝恪突然开始怀疑起来。
自个儿当初的选择,当真是对的么?
做这黑水帮的二当家,享尽荣华富贵,当真是对的么?
那曾经的同僚,纵然贫苦数十载,但听闻儿孙美满,死时亲眷悲哭,安度一生。
但自个儿成了那黑水二当家以后,不敢娶妻,不敢生子,如今要死了,别说入殓安葬哭丧,更是连全尸都没留下。
祝恪的双眼里,倒映着那苍白的骨剑,唰一声落下。
他张开干涩的嘴唇,喃喃自语。
“如果那天,我也病了……”
话音未落。
咔嚓一声。
苍白骨剑斩下祝恪头颅,一路滚落,最后瞪圆了眼,停在血泊里。
无头尸首喷薄出漫漫鲜红,仿若贺礼。
生命的最后,祝恪听闻了那摘头鬼沙哑的声音。
“——没有如果。”
永远闭上眼,没了声息。
望着那死不瞑目的脑袋,余琛握着骨剑,长长吐出一口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