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官吏的罪行都属于潜规则式贪腐,如果是这种罪行只要如实坦白自首,不需要交罚款,都可以获得赦免,不过以后再犯那就要按照新条例执行了。
另外的一部分贪婪无度的官吏,无论是自首,还是企图蒙混过关,都不可能逃过曾凡意念场的关注,当然各级督察院,按察使也不会放过这些人。
他们的家产可是后续改革启动资金的主要来源,认罪态度好,不涉及命案的可以免除死罪,发配充军去开始新的人生,罪行严重还不知悔改的,当然要严惩不贷,让受欺压的百姓看到贪官污吏的下场。
好的制度加上有力的执行,庸才也能变成人才,贪婪自私的官吏将无处遁形,政府的执行效率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整顿吏治半年后,大批贪腐官吏被拿下,官场风气为之一清,也到了秋收的季节,内阁下发新的行政命令。
普查全国的人员户口,丈量全国的土地,为后续更深入的改革做准备。
洪武三年,朱元璋下令统计各地的户籍人口,建立了一套严密的户籍制度,即户贴制度。
户贴上准确登记每户的信息,包括籍贯、户主名、户口数、成年男丁、未成年男丁、妇女丁口,这些人员的年龄名字,以及与户主的关系、房屋土地资产等情况,并且会有官府的令印、编号、日期和官吏的签押,以此作为征税和征发劳役的依据。
统计内容一式两份,盖有堪合印章,一份户籍上交户部,一份户贴由民户持有,户贴上详细记载了这户人家的田产数量以及所应承担的赋役额度。
户贴制度虽然明确了每户百姓所承担的义务,但也是一种不动产证书,在国家初定的时期,对百姓财产也是一种承认和保护,对稳定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底层百姓有了户贴之后,不仅能够踏实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不再轻易迁徙,也可以按照户贴上的税赋额度来明确纳税,避免了官员中饱私囊,或纳税不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