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给你。”慕容歌缓缓开口。
那人一听,就如同狗看到骨头一样向着慕容歌跑过来,颤颤巍巍地从干瘪的储物袋中掏出两个骨币。
慕容歌把馒头从胸口拿出,接过骨币后,就把馒头给了那个人,只见那人拿到馒头就啃了起来,也不知道这么硬的馒头啃下去会不会把牙崩坏。
慕容歌解开腰间鼓鼓的储物袋,一时间身边众人投来贪婪又嫉妒的目光,只是在判官制定的制度之下,骨币连偷窃都是不允许的,如果被抓到的话,会砍掉偷窃者一只手。
“慕容兄弟,你攒这么多骨币干什么呀?”王禹不解地问。
慕容歌不知该如何回答,就在这时,王禹倒是先恍然大悟般开口。
“你要当奴隶主吧!”王禹拍了拍慕容歌,“加油啊兄弟!”
慕容歌笑了笑,没有回复。
当一个奴隶攒够五百骨币的时候,可以申请成为奴隶主,统领一众奴隶,不仅每天能吃饱,还能睡在干草床上,这样的生活与普通奴隶过的日子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但是,攒够五百骨币的目标在不参与死斗的情况下想要达成难如登天。
每天供应给奴隶的水和食物是不够的,不使用骨币很难生存下去,慕容歌能做的,只能是省吃俭用尽可能的去赚骨币。
可是,慕容歌的目标比这更加遥远。
“交一千骨币给我,你们就可以获得自由,很简单吧?”
判官第一天说的话,慕容歌至今没有忘记,他想要的从来都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