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开征奢侈税,朱文正负责(3 / 4)

“除此之外,为鼓励你们商贾多做利于义军壮大的事,如在行商途中,主动收留孤幼回来交给义军,主动替义军打听得重要情报而做出重大贡献者,皆可在税额上有退免。”

章诚这么说后,朱元璋也醒悟过来,认为利用商贾建立更多的消息来源渠道收留更多孤儿的确是个互利共赢的好办法,而忍不住跟着说道:

“不只是退免税额,真要是对咱义军有大功者,咱给你们请官爵,让你们也能入股官办商行,分殳官利。”

“你们听见上位之言了吧?”

“这一切,都得看你们有没有这觉悟,有没有坚定支持我义军的立场。”

“而我们义军是支持你们求富贵之心的,只要你们愿意站在我义军这边,我义军不会亏待你们。”

章诚也在这时笑着对程仁墨等商贾说了起来。

程仁墨等听后很是欣喜。

而程仁墨本人更是忍不住直接跪了下来,叩首道:

“我们哪敢对义军有异心,别说将军和州牧大老爷广降这些恩德,就是没有降这些恩德,襄助义军、拯救孤幼也是我们的本分!”

“是啊!”

“我们要是跟义军作对,去做鞑子的走狗,卖给鞑子铁料粮食,那还是人吗?!”

翟光森也跟着欣喜若狂地说了起来,也就再次强调,自己这些人要是再跟义军作对,就不是人。

接下来。

章诚等又议了具体的商税税率。

总的来说,工艺品和奢侈品的税加重了不少。

但百姓必需品和需要进口的重要物资税反而比以前降低了不少。

而重要物资出口方面,则要么直接禁止民商运出滁州城,要么征收了比以前重了不少的税赋。

另外,对行销货物低于一千钱的小商小贩予以免税,以促进小手工业者的发展,而促进技艺革新。

但总的来说,商税总体比率比元廷统治区本来的商税提高了不少。

按《元史》里《食货志》记载:“至元七年,遂定三十分取一之制”。

也就是说,从至元七年开始,也就是公元1270年开始,元廷的商税是三十税一。

但实际中,元廷有些地方的商税,还不到三十税一。

如忽必烈在至元二十年下诏,让上都(开平)征税“六十税一”。

不过,义军只是在底层百姓基本上用不着的工艺品和奢侈品方面让税赋远高于元廷税率,最基础的百姓日用品反而比元廷还低不少。

而在这个时代,能经营工艺品和奢侈品的商贾,都是背景更加不简单的商贾,基本上都是权贵官僚的人。

普通商贾基本上由于大多不过是中下层地主,也就只能经营粮食、棉布这些以百姓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商货。

所以,义军的新商税税政只是极大夺走了有权贵官僚背景的大富商的利益,对普通富商反而是有让利,尤其是对以手工业者为主要群体的小商贩而言,他们不少甚至都不用交税。

以经营粮食为主的普通富商兼滁州中层地主程仁墨,在参与议完商税和商政的所有事宜后,就因此颇为感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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