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的俸禄一年不过五十两,县丞不过四十两。
忒少了点,不过基本上都会有背的法子搞钱。
一个县城的经费一年可能就几千两,存留银太少,那么就要想办法节省各项开支,啥事也办不了,不及一个大地主的年收入。可想而知,县政府的财政压力有多大。闰土不一样,这百万两都能拿出来用。
明代的赋税一部分为钱,一部分为粮食,而清代则是统一交银。
明代留给地方的经费占了一多半,上缴朝廷的大概三分之一有余。这就意味着,地方州县乃至三司都有足够的经费,不用自掏腰包。
清代的情况就不同了,自顺治末年开始,直到康熙初年,朝廷不断减少地方存留,从最初的一半左右减少到不及八分之一。这样一来,地方的经费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开销,这就导致了州县等基层官员要自掏腰包。显然千里当官只为财,自掏腰包肯定是不现实的,所以就有了名目繁多的加派、加征,还有就是以火耗为名,大肆敛财。
就很少见有不敛财的官员。
顺治初年,一个县城可能有一万两银子的存留。
到了康熙乾隆,直接少一半。
现在更少。
官俸,知县五十两、县丞四十两、典吏三十两、县儒学的人总共八十两,两百多两。
衙门办事人员吃饭的钱,门子、皂隶、民壮、仵作、禁子、马快、轿伞扇夫、斗级、库丁、铺司、更夫、火夫、吹手、天坛户、斋宫夫、先农坛户、马夫、门斗、膳夫、斋夫,一百多人,一年一千出头点。
每年的祭礼一百多两。
杂七杂八加起来,估摸着两三千两。
而以往的话,实际收的赋税,大概能有四五万两。
其他的就进了官吏的腰包。
县令分大头。
可能直接要三千两左右。
也不算太多。
年俸五十两对县令来说那肯定是少了。
每个月多加一百两银子,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