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设身处地地想想,一个你上半辈子完全陌生的人,却要吞噬掉你下半辈子的人生,感觉可以和车祸与癌症相提并论。因此直到将近四十岁,罗盐还没有结婚,而是继续在码头做着搬运工人,但对于他来说,工作也算一种狩猎,比起猎豹与羚羊间的追逐,更像是捕蝇草吃掉苍蝇,他的老板用廉价的纸片,吃掉了他的生命。
他的父母是老实的渔民,也就因此才会给他用这样粗糙苦涩的颗粒为他命名,他有一个姐姐,三个妹妹,见识过群岛人过度繁殖所造成的苦难后,他开始热衷于享受生活,而一个家族中的男性开始享受生活,对于群岛人来说显然是大逆不道的。
他欢快而富有生机,码头的海风带着盐粒使得他的肌肉强健,他不计较得失,唯独害怕生命流逝——生命苦短,他有三分之一的生命要在梦中浪费,又有三分之一的生命在工作中浪费,所以他把剩下三分之一全部拿来享乐。
因为他的种种特质,人们反而乐于让他参与进来,他在宴会出没,肆意宴饮,人们被他的大呼小叫所感染,也变得愈发快乐。但即使是这样快乐的人,也有某种苦楚的东西天生伴随着他,这不是指他的名字,而是他作为凡人的生命。
他在二十岁的时候想过三十岁之后就自杀,因为到那时人就会变得疲懒无趣,当然,他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把界限移到了四十。在他四十岁生日的时候,他终究不愿再延期了,因为他自己知道自己已经过了最佳时期,超过三十岁的人,用理智已经无法劝导他们自愿死去,只有某种蒙蔽大脑的激情才行,他不愿意让自己变蠢,更对所谓牺牲嗤之以鼻。
他的朋友看出他的失落,请他参加一个教团的宴会——这在群岛常有,他们拿随便某种科学技术或者新发明都能搞出教会,罗盐将这当作群岛人的劣根性,他们总想拿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让自己变蠢,由此从死亡和不如意的经济形势里蒙蔽自己。进入现代后这种情况越发严重,以致于罗盐怀疑是否是汽油里含铅太多。
他在那时接触了“霞”,三分钟过去,他还以为自己已经过完自己四十岁的生日,才发现宴会才刚刚开始。这感觉就像你为了工作而早起,却发现现在还只是周末,这种天然的幸福感并非人工制造,比起酒精更让人陶醉。
他们在宴席上品尝无数怪奇的美食,用特制香料腌制的生的牛的生殖器,鱼的卵巢混合上某种海鸟的辣味血液,砸碎的骨髓浇到涮过三趟的大脑上。罗盐在那个夜晚好像经历了漫长到足以称之为另一个人生的时间,当他再度醒来,现实世界变得难以忍受了。
他大量地服用“霞”,向自己见过的脱衣舞女郎以及酒吧侍者借钱,假如有多活一百年的秘药,没有一个人会拒绝用大价钱购买,但是让自己体验到的人生变为原来的十倍,为何会有人对此感到诧异呢?
讨债的人追了上来,他不得已逃出自己家——准确来说是他父母的家,但是那个教团的人却很乐意为一个富有快乐生命的人服务,他们不要钱财,也不要他的劳力,只需要让他相信他们所相信的——即快乐的生命是好的。
好与坏,通常难以界定,罗盐在服下“霞”时,有时会在漫长的独处中思考,好真的是好的吗?坏真的是坏的吗?人追求好,这件事本身是否可以称之为好?但是在那个教团的帮助下,他确实发现自己身上出现了一些好的变化。
罗盐的皮肤重新变得柔软富有弹性,精力像是恢复到了二十岁,他能在深夜出没而不觉困倦,也能在一觉醒来后重新焕发生机。他的头脑敏锐,眼睛灵活,能看清台球桌上台球快速反弹的轨迹。
当然,好同样带来坏,他总感觉自己饥渴难耐,以他的话来讲:渴望狩猎。在赌场中赢得的金钱当然是生命的浓缩,但是他总感觉不得满足,浓度太低,清汤寡水的生命或许能让四十岁的他得到餍足,但二十岁的他必须要更热烈些的东西。
首先他在十三街区的酒馆前参加了一场无缘无故的斗殴,就像他少年时期看到但不敢加入的那种,他冲进人堆里,攻击左边,攻击右边,打倒这一伙人,打倒那一伙人,他毫发无伤,感到他正快速狩猎着他人的生命。当警察姗姗来迟——当然,他们从来没准时过——罗盐已经跑了。
他跑在公园的路上,狂奔不止,路边乘凉的人没一个看见他的身影,他像一阵风。他看见路边嬉闹的高中生们,像他一样,青春且活力,一个新的念头升起了。
第二天,他为自己开发出的新爱好而感到自鸣得意,他管其称之为:内脏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