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方明华正在办公室准备下一期的讲课内容。
这次简单,主要是讲现代诗歌的写作技巧:
“现代诗是自由的,但并不代表音韵就不重要,句式的长短变化或者整齐,韵脚的和谐,就是美的一部分。这是从旧诗中得来的财富。”
“这是句式长短在诗歌中的作用,这使得诗歌富有节律感,即使现在失去了词的唱法,仍然读起来是朗朗上口的,这就是艺术的美。而在现代诗中,也有人从中得来了不少经验,一些好的诗人,他们的诗都有这样的特点。”
”譬如徐志摩、戴望舒的诗歌,现代的如舒婷的事,再譬如余光中的诗句。”
“真正的诗歌是艺术与理想的完美合一,是色彩、情感、音响、线条、张力的对应统一,是真、善、美的语言凝炼
方明华正在办公室里奋笔疾书,办公室门突然被敲开,进来的竟然是陆遥,夹着他那个万年不变的人造皮革公文包。
“陆大哥。”方明华站起来感到很惊讶。
“你不是去铜川写作了吗?怎么又回来了?贾哥让伱又要讲课?”
“不是,我突然静不下心了。”
“怎么了?”
方明好给他倒了一杯茶,然后坐在他对面。
“哎就是你前一次在西大礼堂里讲的那些东西。”陆遥长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明华,我给你说过,我写的这部大长篇,是以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写的是黄土地上一对青年兄弟奋斗的故事,典型的现实主义题材,我整整构思了三年,信心满满的开始。现在却突然感觉我写这些东西是不是过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