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下了一场小雨。
雨量不大,但这里是辽东。
一场小雨,就足以让天气迅速清爽起来,一时间有了一种早秋的清爽。
天刚蒙蒙亮,叛军就埋锅造饭、整顿兵马,奔赴赶赴辽阳城下。
乌古论元忠并没有借助防御阵地坚守,而是率领一支骑兵等在了阵前。
一见完颜驴蹄的大旗,乌古论元忠就血贯瞳仁,果断而主动地发起了进攻。
他不知道这一夜盈歌遭遇了什么,也不清楚盈歌是否还活着。
虽说他已努力劝说自己放下,可仇人相见,他还是迫不及待想用一场杀戮发泄心头的怒火。
完颜驴蹄的前锋也是精锐,新抓的壮丁布在后阵,打顺风仗时一样能派上用场。
这么安排,倒不是因为完颜驴蹄有多么体恤新兵。
如果需要,他会毫不犹豫地让这些炮灰顶在前面,消耗敌人的体力、消磨敌人的锐气。
只是他现在需要做的,是让辽阳兵感受到他们的强大,所以排在一线的,俱为精锐。
双方人马如同汹涌的怒潮,狠狠地撞击在了一起,山呼海啸一般的怒吼声厮杀声瞬间遍布原野。
这一带是一马平川的原野。
平原对冲,只要能撼动对方的阵形,基本上就确定了胜利。
而平原对冲,首先比的就是谁的弓强、谁的箭利。
所以,在策马冲向对方的同时,双方阵中,便各有一片箭雨呼啸而去。
双方兵马还未接触,就有不少战马轰然倒地,马上的骑士被摔到地上。
这一滚落马下,连一声痛呼都来不及喊出来,就会被潮水般涌来的铁蹄踏成肉泥。
双方犬牙交错般切入对方阵营,旋即就自发组合成几骑、十几骑、几十骑的小团队,刀劈枪刺,陷阵冲锋。
当乌古论元忠手中刀卷了刃,胯下马也将力竭的时候,他才开始且战且退地撤向大营。
完颜驴蹄见状,也鸣金收兵,先行整顿队伍。
双方都清楚,这场激烈的对战,只是一道开胃菜。
大餐,正在酝酿之中……
……
清晨的阳光,带着绚丽的光彩,沐浴在杨沅流畅健美的身体上。
他赤裸着上身,穿着一条犊鼻裤,站在只到小腿深的清澈溪流中清洗着身子。
留守的士兵不多,大营里显得空旷起来。
这条小河穿营而过,就在杨沅的寝帐旁边。
“哈!我看状元公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没想到身子竟如此健硕啊。”
李太公的卫队队长,他的本家侄孙李佑拍着巴掌走过来。
李佑二十出头,生得贼眉鼠眼,一脸狡黠之气。
“李兄早啊!”
杨沅向他打了声招呼,笑道:“君子六艺,射御就在其中。李兄以为我们读书人就不能弓马娴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