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怎么办?他不会答应和离的!他那般厌恶我,厌恶我这张脸,厌恶我满身铜臭,可为了向家的钱,他是肯定不会答应的。”
“我也不能被休啊,我被休了,宛云怎么办?宛云才那么小,她怎么在虞府那样可怕的家里活下去?向家就是为了小辈的儿女名声,也不会收留我。我无家可归,就是死了,也死无葬身之地...”
虞安歌静静等她哭,等她发泄完,脱力一般瘫软在椅子上,虞安歌才道:“除了和离与被休,婶婶还有第三条路可以走,只是这条路,艰难险阻,不知婶婶敢不敢走。”
向怡为了女儿,连命都可以不要,自然没什么是不敢的:“第三条路是什么?”
虞安歌看着她道:“义绝。”
向怡眼中透露出几分迷茫:“义绝?”
虞安歌道:“大殷疏义,丈夫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纪纲,乱之大者,妻子可义绝,乃得去也。”
这是大殷早年所定下的,给夫妻关系中,除休妻、和离之外提供了第三种法子。
这法子对于女子来说,比被休与和离的情况好上许多,妻子能够挺直腰杆,带着孩子离开。
可惜夫为妻纲已经驯化了女子,数百年间,义绝夫妻寥寥无几,而提出义绝,且被官府判定者,更是凤毛麟角。
这个法子基本上被世人遗忘,向怡并不清楚,万万千千连字都不认识的女子就更不清楚了。
虞安歌道:“婶婶要是不信,可回去翻看《大殷疏义》婚嫁一章。”
向怡眼中迸发出希望,她随即又提出一个问题:“可是义绝的前提是丈夫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纪纲,乱之大者,你二叔他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