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谷的主人如卓犽所说,确实是野狼谷的狼,而猎奇便是狼王之子,从小便备受人们与狼群的荣宠,若无意外,它必是下届狼王。
“所以你们就是传说中的与狼共舞?”
陈若岩揉捏着手上的镣铐,嘲讽道。
“那又怎样?”卓犽回道,“野狼谷的居民都是贫苦人,都是被欺负的没有活路了才躲到这儿的。相比于人类,狼群又团结又善良,你几时见过狼吃同伴的,人类就不一样了,对付同类无所不用其极,比这世上最恶的恶鬼还狠毒百倍。”
“无所不用其极,说得好,我也不喜欢人类,你说怎么会有人为了达到目的就把同类拿去当诱饵的?出尔反尔更是家常便饭。”
“我也不喜欢这样的人,看着就烦,让我遇到了,非把他千刀万剐了!”
陈若岩缓步绕到卓犽的身后,把手架起,将铁链子横在她的脖子前。
“千刀万剐就不必了,你使使力,自尽吧。”
卓犽这才意识到这人是在埋怨自己。
“你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小心眼,”忽又想到确实是自己弄丢了钥匙,奈何理亏,“等我们到了鸿都,找个厉害的大师傅,给你把链子解开。”
“你刚不是还说人类不如狼的吗?这会子又相信鸿都了?你怎么知道那里有人能解,就算能,人家为什么要帮你?”
卓犽眉头一皱,“哎呀,你别婆婆妈妈的,跟受气的小姑娘似的,我怎么知道?我就是知道!老人家都说,拿了鸿鹄令,就是鸿都人!鸿都哎,那里可是神仙住的地方,一定有办法解开的!”
陈若岩也觉得鸿都必有解开锁链的办法,要不然也不会和她一道启程,可就是心里不舒服,挨了打,负了伤,还没拿到钥匙,而且本来就不该给自己上锁,越想越气。
越想越气的主要原因还是没办法报复,要是这女孩十恶不赦也就还好,或杀或打,随心所欲,可是偏偏她不算太坏,就是没脑子,烦死了!
行至一村,此地已不是死灵之地,而是龙陵地界。
一串锣鼓响起,只见人来人往奔走相告。
卓犽拦住一个村民,询问情况。
“今天村里来了个马戏团,村长那个老鳖一请大伙看。”
这人着急要走,脸对着二人,脚步却不停。
“去晚了可就没好位置了!你们小夫妻真是来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