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天呢?这期待只是对他的,对他有冰冷冷强硬的期待,对陈清煜却是温暖柔和的关心。
也不仅仅是今天了。
从很早开始就是这样,一直是这样。陈清煜做弟||弟的时候是这样,做情人也是这样。 陈嘉沐对陈清煜,就像个母亲溺爱自己的孩子。一听到和他有关的事,就完全地不管不顾了,一心扑到他身上去。
方彦非常讨厌这种溺爱。
只要陈清煜在场,他好像就没有赢过。
他永远都不可能胜过陈清煜——这种认知一旦出现在脑子里面,就像一个永远不可能抹去的伤疤了。陈嘉沐没有溺爱他的理由,甚至连爱他的理由都没有。
她的感情,就像很久之前留在他脖子上的蜡油印子,消失了没了,被时间一磨就荡然无存。
有一个印子,陈嘉沐见到他时还能关心一下,留意一下,这东西没有了,她的目光就会自然而然落到陈清煜身上去。
方彦觉得自己的脖子痒起来了。
陈嘉沐教育他,要他别把获得爱当做一个比赛,一个竞争,不要被偏爱了就沾沾自喜地炫耀。
可她对陈清煜本来就是一种本能的倾斜。很自然的,只要陈清煜一出现,这杆秤就要几乎翻倒似的偏移。
陈清煜当然不用把获得爱当做竞争,只要站在台上就是胜者了,哪里需要把他放在眼里?就算没了情爱,陈嘉沐对他也有亲情,也有疼爱,怎么不算一种情爱?那条烂腿安在他身上就不是一个阻碍,反而成为永远不会干涸枯竭的怜惜的源泉,一个留存到死的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