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是一个以肤色划分族群的国家,主流白人一家独大,基本没有。
而赫斯曼预备强加给捷克斯洛伐克的“邦联制”,则类似于神圣罗马帝国。组成邦联的各邦国都拥有自己的“小中央政府”,还拥有军队和外交权力,也不存在邦联中央军。
“恢复到《圣日耳曼条约》签订前的状态是什么意思?”阿道夫.希特勒已经从赫斯曼的话语中听出了另一个陷阱。“难道要恢复波希米亚王国,再把斯洛伐克交还给匈牙利?”
“这是不可能的,”赫斯曼笑着摇摇头。“英法肯定不会同意,不过我们应该为苏台德和奥地利的兄弟们争取财产……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既然是非法的,那么其没收德意志人财产的行为也是非法的,应该先返还。然后在邦联组成谈判中讨论是否应该重新没收。”
在奥匈帝国时期,德意志民族是统治民族,自然拥有较高的经济地位,在当时的波希米亚王国境内,大量的土地、城堡和工商企业都是属于德意志人的。而在捷克斯洛伐克成立后,大部分德意志人的财产都被充公。
而赫斯曼现在提出的“归还”要求。立即就会让捷克斯洛伐克的中央政府,或是未来捷克民族邦的邦政府丧失大量的财产。同时又能讨好奥地利系统的德意志贵族和资本家阶层他们这些人大多在原来的波希米亚王国地盘上拥有财产。
“收回财产是完全合法的!”赫斯曼嘲讽地一笑,说,“我已经咨询过法律专家,1919年到1920年期间的没收是基于捷克斯洛伐克政府的法令,如果颁布法令的政府是非法的,那么法令的合法性也就不存在了。所以这些财产应该归还!”
赫斯曼的这一招,比希特勒当年玩的还要毒。希特勒走的是蛮干的路子,而赫斯曼是个讲道理的人,而且公理就在德意志人这边在历史上,道理其实也在德国人一边。
捷克斯洛伐克就是靠做假账成立的国家。而且捷克人在掌权后就把斯洛伐克人踢到一边,整个国家的油水,就被占人口比例不到50%的捷克人掌握了。
如果在1919年和1920年时协约国讲点道理,捷克斯洛伐克就应该是一个由捷克族、德意志族、斯洛伐克族、匈牙利族、乌克兰族和波兰族组成的联邦。
当然,现在的德意志人不仅有公理,还有飞机、大炮和坦克,而且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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