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在二圣一贯以来的慷慨之下,东宫从来就没有困顿和短缺过什么。因此,这种商业投资和对外借贷,其实更像是诸多民间豪商、大贾,或是巨富之家,对于东宫/储君的变现示好和投献。
就算想要在私底下,扩大数倍、十数倍的公廨钱、食本放贷份额,也依旧有人抢着要。但反过来,东宫如果私下想要大规模借贷,也并不没有什么太大的技术问题;不至于有人担心东宫借钱不还。
甚至有的是人不用借据,也愿意借钱给东宫。其中唯一的限制,就是一旦借贷的人多了,不可避免的会传到二圣耳中去;有损太子的体面尊严,乃至成为别有用心之辈,弹劾东宫下属逐利的口实。
因此这只能作为最初,暗中获得启动资本的第一步,就不可以再轻易继续下去了。因此,在第二步就要另辟蹊径了,也就是在当世已初见雏形,可以异地进行存取、兑换的“飞钱”上继续做文章。
飞钱,亦称“便换”、“便钱”,始于唐代的一种特殊汇兑券。最初源于一些名城大邑中开办的坊柜、邸店,专门为客商、行旅提供的有偿财物寄存服务;后来又逐渐增加了代为转送、寄递业务。
因此,为了能够在外地取得寄存财物,开始诞生作为飞钱前身的特殊凭票;因此,虽然官方认证并且参与的“飞钱”业务,要到百年后的唐宪宗元和初年,但民间的飞钱往来却在初唐早有雏形了。
(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新唐书(卷54)·食货志》)
其中又分为官办,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处取钱。或是私办,大商人在天下各地城邑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此牟利。
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了市面上铜钱的需求,缓和历朝历代的官府,因为发行和流通钱币的不足,导致的钱荒(通货紧缩)。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了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