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份正式的制令书,对于外域诸侯的酌金劫夺案,及其相关人事干系,后续的赏罚处置、迁转黔涉等,朝堂上最终通过的盖棺定论。其中涉及到成百上千人等的身家前程,错综复杂的善后事项。
还需要江畋,以专任此案的巡查御史身份,继续督促和监理之;确保经过清理和整肃后,大换血的地方官府、各路驻军,不会闹出太大的纰漏和是非,或是骚动和变乱,因此江畋还要酌情呆上一阵。
至少,在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以及瓜沙镇守的缺额,都基本补齐之前;江畋还是要继续扮演和兼任,代表朝廷监察地方的职责。但令他意外的是,随之而来还有源自三司使/计相刘瞻个人的私信。
在这份长达二十多页的书信当中,刘瞻隐约透露了,这次相关的制令书内,为什么没有委派专门的钦使;而令江畋就地履行监察职责的缘故。道理很简单,有望入选政事堂或列席的那几位都不愿来。
因此,在他们的各自运作之下,也导致了专门为此善后的,采访处置大使/三边宣抚使,迟迟未能决出人选来;甚至连预定补任的北庭副都护之一,都因此被视为畏途,成为同品中避之不及的苦差事。
所以看起来,江畋还要与那位,难以真面目示人的副都护高耀,再相处上一段时间了。另一方面,刘瞻还提及他已经被洛都的大内,赐下了鸠杖;按照国朝的惯例,这也是一种隐形政治信号和象征。
如果,他不想背上眷恋权位、栈留不去的名声和风评的话;在一两年内也要做好,安排和交接手中的政务,退位让贤于新选之辈;转任另一个尊荣清贵的虚职去变相养老,然后视身体状况决定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