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暗忖如果只是三万块,倒是可以先试试看。
反正裘律师说了,律所这边先给点定金,最后如果调解不开庭的话,这些定金就当调解费了。真要出庭,再补足尾款。
专代事务所那边,如果不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刚开始的咨询费也不会高的,花两三千买个见识,也没什么不好。
……
因为李盛决定应诉,裘律师便在几天之内提交了应诉答辩。
又过了一周多,中院通知双方交换证据。
同时,考虑到法院的绩效考核当中有个“调解率”指标,所以大部分法院的民诉案件,在庭前交换证据环节,也会习惯性地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而且这种询问,往往效果还是不错的。
因为很多案子,当事人一开始之所以盲目自信自己能赢,无非是因为不知道对方搜集了哪些决定性的证据。一旦双方摊开底牌,都知道对方掌握了哪些证据,自忖自己赢不了,就会坦然认输,争取要一个相对能接受的条件,节约时间和金钱。
非要为了一口气把官司打到底、不死不休的人,毕竟是少数。
证据交换选在市中院民事三庭的一间小会议室里,并不需要占用审判室。
法院方面派来了一名赵姓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主持全过程。
原告一方,就冯见雄和史妮可两个人出席。
这俊男美女的组合,看在外人眼里,简直是年轻得可怕。
也容易让人生出不屑一顾。
被告一方,足足来了四个人。
李盛带着自己的心腹,也就是小姨子孙晓芳,来监督人干活。裘律师,和他从某专利事务所请来的汪代理师,则是被告方一会儿的主力。
赵法官事务繁忙,自然是希望尽快解决。如果可以调节结案,那就更好。
如今已是一月中旬将尽,06年的农历新年比较早,1月底就要过春节。
“冯先生,裘代理人,请过目一遍你们此前提交的证据清单,如果没有遗漏,就交换清单确认——请注意,现在只是交换证据列表。关于证据的真伪、证明效力,那是庭审阶段质证时的工作,请不要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