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拘留证,请孙友康跟我走一趟。”胡红军威严着脸。
孙妻脸色大变:“他犯什么事儿了?他是公务员,你们抓他不合法!”
事实上,孙妻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公务员,尤其是党员公务员,警方的抓捕是非常受掣肘的。
最大一个就在纪检委。
很容易看到这样的评论,某某贪官贪了多少钱,玩了多少女人,有多少房子,我们举报,为什么你们警察不抓?你们警察就是贪官养的狗之类的辱骂。
这么说有没有道理,肯定有嘛,明显是违法的事,为什么不抓?
但首先要明白党员公务员跟一般公民犯法处理的流程。
一般公民犯法通常只走法纪流程,也就是公安、检察院、法院。
但是党员公务员呢?除了法纪,还有党纪和政纪!
政纪是针对公务员身份而言,主要处理部门是监察部门。
党纪则是针对党员身份而言,主要是纪检部门处理。
所以,一个公务员又是党员犯了法,势必要经过政纪和党纪的处罚。
而在国内,党纪即纪检委在平行监察机构中处于领导地位,也就是说,一个公务员又是党员,犯了法,首先要经过党纪处理,党纪处理再由政纪和法纪处理。
因而,公务员犯了法,应该是纪检委先介入,然后才是法纪也就是公安介入,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少人都冤枉警察了,一个干部真没那么容易说抓就抓。
但,刘羽之所以敢上门抓人,是因为给孙友康定姓的是犯罪,而非违反纪律,这样一来就能绕开纪检委,以法纪直接拿人。三纪中,党纪优先,那么法纪和政纪就相对平衡,抢在政纪前拿人,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