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占地方要靠人啊,莫非你到处刻上“到此一游”么?
而现在咱大宋还在溺男婴!
评书《杨家将》里怎么说来着?老令公有七子八女,现在民间过三子就溺婴,漫不说还有家贫的人家连二子一女都承受不起的?咱大宋现在有二千万余户,即便发生机率只占百分之五,那也就是上百万的初生婴儿!这是个多么惊心动魄的数字。
叫李清沮丧的是,他发现自己几乎不能为此做什么。
朝廷没有不管,自宋太宗时期便常有大臣上书言及此事,有些地方州府地官儿还张榜明文禁止溺婴,违反的要受充军的处罚,可收效一直不大,就象杜先生告诉李清的,咱大宋还办有慈幼局呢,由官府出资专
弃婴,可惜,收养地弃婴只占溺婴非常小的数字。
—
一来这些慈幼局通常开设在州府,广大乡间根本顾忌不到,二来溺婴也不是个光彩事情,人家都是偷偷的看,把自己的亲生骨肉扔到慈幼局去,那可是个丢脸的事情。
刚才李清还冲小白将军急上了,问你们这些官儿怎么不管?的确有些地方官儿为禁止溺婴还制定了处罚,可较真的不多,按说怎么都算是件伤天害理的事情了,那初生婴儿何其无辜,怎么大宋律就不能明文禁止呢?
这话说来就长了,什么是伦理纲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圣人就这么定的;怎么个维持纲常?那就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就是规矩,这就是礼!臣不亡即是不忠。子不亡就是不孝,董仲舒为儒家、也是为天下定地三纲五常最核心的内容,几千年来一直是我们遵循的天理。
这句话陌生么?
如今溺婴就是父叫子亡,你让大宋律如何宣布这个行为是非法?假如父叫子亡子可以不亡,那么君叫臣死的时候怎么办呢?
这才是让李清最感到无力的地方,假如都是因为家贫养不起倒好办。哪怕是被范仲淹之流不耻,咱去做生意赚钱,不行了咱去打劫做海盗好了,可面对这煌煌数千年的圣人之言,李清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没有兴致地酒,自然是喝不下去,等到沈道士办完事回来,一干人都是匆忙吃完就告辞。多余的酒食两个出家人是欣然收下,不过钱财却不肯受李清的,只是沈道士说要一顶新道冠,空闻大师要一袭新僧袍,让李清叫人给他们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