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加贝尔身高跟史蒂芬差一点,在力量和弹跳上那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德安东尼担心别这样做的话,两个人都没有防好,让马刺队内外皆开,那可不是太阳队能够应付得来的。
马刺队跟小牛队的第六场比赛德安东尼也看了,对于邓肯和史蒂芬两个那一场的发挥,他可是记忆犹新,所以他宁肯锁死一个,让另一个发挥,也不会让两个人都发挥。
如果马里昂去防守邓肯、拉加贝尔来防守史蒂芬的话,那两个人都是大防小,都要身体上吃亏,而邓肯虽然名头更大一点,经验也更丰富一点,但正是这样,德安东尼才觉得邓肯不是那么容易防守的,特别是他的传球和策应能力更不是通过防守就能限制的。
而史蒂芬这边就算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一名新秀,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再去说史蒂芬的二轮秀身份了,随着最佳新秀的尘埃落定,所有人都把史蒂芬当成状元秀对待了,所以德安东尼觉得,还不如让马里昂好好防守史蒂芬,限制住这一个点,然后再通过进攻赢得更多的比分。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全队的防守,那是不可能的,至少纳什这个点就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与其费那个心思去弥补弱点,还不如用进攻比对方得到更多的分数赢得比赛呢,这就是德安东尼的篮球哲学。
感觉到防守的压力非常巨大,史蒂芬没有去强打马里昂,而是把球又回传给了邓肯,按照战术,邓肯仍然是战术的第一执行与出手人,就算不按照战术,邓肯面前的防守基本上约等于无,也应该由邓肯出手才对。
团队和胜利之间的关系,史蒂芬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学到了,到了马刺队,更是一直接受就是团队篮球的打法,虽然个人英雄主义的苗头时不时地在史蒂芬的心中出现,但是史蒂芬还是很好地压抑住了这种想法。
因为史蒂芬知道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个人英雄主义不是不能有,但是要在一个合适的控制范围,比赛不可能靠自已一个人的发挥就能赢下来,以“小皇帝”詹姆斯的强大和全能都办不到,史蒂芬自认自已还是比不上詹姆斯,史蒂芬也不想象詹姆斯那样打的那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