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ru年l月l日,元旦,洛杉矶。
沈冲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猛然坐起,借着窗户透射进来的微光,打量了一下房间,然后用力揉了揉脑袋,长出了一口气。
穿越至今,已经一年了……
脑袋里似乎有无数的念头,又似乎空空的没有任何念头,拥着柔软的被子,呆呆的坐了半响之后,沈冲回过神来,看了看床头的时间,凌晨五点十分,比平时要早醒一个多小时。
虽然此时是最好的睡眠时间,但既然醒了,沈冲也不打算再睡了,就这么靠在床头,在黑暗中,默默的盘算着新的一年,该如何经营。
穿越之后,苦心经营了一整年,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给电影公司打基础,现在有钱,有人,有公司品牌,有市场信息咨询和观众评论反馈媒体,缺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发行和放映渠道。
沈冲并不打算在香港和台湾建电影院线,这两块地方,市场狭小,竞争激烈,他挟巨资闯进去,一个不好,就会破坏两地脆弱的电影生存环境,得不偿失。
而在美国建院线的话,资金压力会非常大,而且也没有什么意义,自己的公司规模太小,产量不足,撑不起来,况且市场在老美的地盘,拍电影必然要考虑他们的观影品味和习惯,如此一来,等于是羊入虎口,活生生的把自己送进好莱坞了。
所以沈冲想来想去,决定暂时不发展电影院线,而是把目光放在了二级电影市场上。
在ru年左右,电影的主要放映窗口是电影院,其次是电视台,而录像带,此时才方兴未艾。
当年vcd席卷中国和东南亚,气势如虹,然而却完全打不开北美市场,因为几乎每个家庭都有录像机,保守估计北美至少有两亿台录像机,这件事让沈冲印象很深,而索尼早在1975年发明了tam录像机,cl也在1977年发明了vp录像机,所以他一直下意识的认为,此时的北美,录像机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
直到十月份,沈冲来美国,无意中看到一条新闻,上面说环球和迪斯尼联手向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区法院起诉索尼公司,认为消费者未经许可,使用录像机录制其享有版权的电影,构成版权侵权,两电影公司要求获得赔偿,并且禁止生产和销售这种录像机。